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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民族(谜一样的民族)(7)

嘉美子2023-11-21

二、反犹主义的外部作用

反犹主义(AntlSemiTIsm)一词19世纪最早在欧洲出现。1879年一个名叫威尔海姆·马尔的德国人写了一本探讨宗教问题的书,书名为《犹太人之鉴》。该书中首次使用了这个词。此人是当时有名的反犹联盟组织的创始人和鼓动家。他在著作中把德国当时的历史描述成为外来的犹太人和本土的德国人之间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一场犹太人赢得胜利后给文明带来灾难性结局的斗争。他的这一“犹太人战胜德国”的结论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和煽动性。作者在书中还断言,犹太人生就的特性是与高贵的雅利安人的特性完全相反的,犹太人无论从名声上,还是从道德上和体质特征上都无法改变其劣等民族的性质。马尔的谬论后来成为反犹主义者在种族问题上攻击犹太人的理论依据。据说此人出生于一个犹太演员家庭。一个真正的反犹主义者往往就是犹太人自己,这种现象在19世纪不乏其例。

“反犹主义”原意为“反闪米特主义”,但在马尔的书中闪米特主义和闪米特主义者专指犹太教和犹太人,于是便有了今天这个特定的含义,指当时欧洲社会普遍出现的厌恶、憎恨、排斥和仇视犹太人的运动。后来,该词发展为泛指历史上出现过的所有敌视犹太人的行动。在历史上,有过不少极端敌视犹太人的民族或组织,如亚述人、巴比伦人、罗马人和纳粹等,都曾企图从肉体上和精神上彻底灭绝犹太民族,但都没有成功。

在18世纪的启蒙运动以前,反犹主义很少导致犹太民族认同意识的削弱,相反只会使这种意识得到加强。尽管在历次强迫改宗运动中一部分人失去了犹太身份,但犹太人认为,留下来的人民族意识更加坚定了。犹太人从宗教观点出发,把反犹主义看作是上帝对犹太人的惩罚,这是因为他们犯了罪,因此被逐出圣地,要在非犹太人中受折磨,直到救世主弥赛亚来解除他们的苦难。对一个虔诚者来说,每当他受的苦难越深重,就对自己的信仰越是坚定。

反犹形式和内容除了极端的种族灭绝外还包括强迫改宗、驱赶、捣毁犹太区、没收财产、加倍课税、血祭诽滂和强制佩带标记等不一而足。导致反犹主义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或因宗教,或因政治,或因经济,或因心理因素,或因种族,有时几种因素兼而有之。从希腊、罗马时代开始,犹太人在寄居国常常被看作是一群政治上不忠的外国人,具有令人讨厌的排他思想。当希腊化运动推进到地中海沿岸地区时,许多人,其中包括一部分犹太当权者很快接受了希腊人的思想方法和生活习惯,只有广大犹太群众固守自己古老的传统,坚持自己的信仰。公元前168年,塞琉古王朝国王安条克四世宣布犹太教为非法,强令在耶路撒冷和犹太人村镇推行异族习俗,从而激起了犹太人反抗希腊统治者的马卡比起义(公元前164年)。安条克四世下令进兵犹大王国,对起义者采取血腥镇压,杀死成千上万的犹太人。他为了消灭犹太教,采取了亵渎圣殿、焚烧圣典、废止一切犹太节庆、禁止割礼,不允许守安息日等手段,尤其使犹太人不能容忍的是强迫他们吃猪肉。

公元70年耶路撒冷和圣殿毁于罗马军队首领狄度之手,大批犹太人惨遭杀害。据当时参加和目睹这次战争的犹太历史学家约瑟夫斯·弗莱维厄斯称,仅在耶路撒冷被围期间,大约就有100万犹太人被杀死。被俘者被钉在十字架上处死,以致“没有地方再立十字架,没有十字架再钉人了”。幸存者大多被变卖为奴或被赶出国土,流亡到地中海周围地区。在罗马统治时期,犹太人由于拒绝参与任何形式对罗马皇帝的崇拜活动而被当作不愿效忠罗马市国,缺少爱国心的异己者,从而招致统治者和非犹太社会新的憎恨。公元2世纪,哈德良皇帝颁布法令,明文禁止犹太人在耶路撒冷居住。这是犹太史上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开始迫害犹太人。

自4世纪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国教之日起和整个中世纪,犹太人始终因背着杀害耶稣的罪名而遭到全世界基督徒的指责,他们的宗教和习俗被人嘲笑,他们的经济活动遭到人们的怨恨和谴贡。犹太人几乎失去了所有的政治权利和公民权。438年生效的一项法令明文规定,禁止他们与基督徒通婚,禁止占有基督教奴隶和修建新的犹太会堂等。宗教迫害是中世纪的最大特点。由拜占庭的查士丁尼皇帝(527~565)下令编纂的《国法大全》,把反犹主义定为基督教国家的一项永久性法律的基础。该法典写道:“他们(指犹太人——引者)不能享有荣誉。他们的地位反映了他们灵魂深处的劣根性。他们选择了这种劣根性并需要它”。这个法典也奠定了“犹太人的奴役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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