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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隍(土地 灶王)(2)

初识2023-07-01

到五代时,各地的城隍爷开始有了封号。到宋代时,大小城池都有了城隍庙,城隍神则成了有德于民,有功于国的鬼神。城隍爷务必有有功之臣担任,如肖何、范增、灌婴都做过城隍神。明代初,大封城隍神,按所治地方的级别而定城隍神之品级,并要求城隍庙的建制与阳间的府、州、县、卫的治所一样。因为对城隍信仰的推崇,也就使城隍神的地位提升起来了,管辖的事物也就越发多。只要是死去的人,在阴间里生活中的善恶之事,都归城隍爷管辖。尤其是在阳间父母官解决不了的事,城隍爷可以解决。如今城隍庙不复存在,那城隍神也就石沉大海了,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故事了。

古代社祭,即土地信仰。这种信仰与民众的关系最为密切,每逢节日必敬土地爷。社祭的品级许多,设有大社、天社、国社,这些高档的场所是天子、诸侯、大夫祭祀土地爷活动的地方,而普通百姓只能二十五家置一社神。汉朝又有私社,也是十家五家共为田社,其神为社公。这些社公可以遍及于有人烟的地方,凡祈晴雨,救水旱均可以祭之。后来数家置一社的制度歼灭了,而神却保留下来,成了农村到处可见的土地公了。土地是诸神中最小的级别,其司职也从止旱止雨延续为在暗中考察人之邪正善恶的小神。土地神也和城隍神一样,以鬼之灵者当之。韩愈、沈约、岳飞都曾被奉为土地。

土地的信仰,实质上是中国古代封建政权地方吏治的增补,即村长,活着的村长解决不了的事,土地可以解决,村长不知道的事,土地可以知道。人死了要到土地庙报到,在未去城隍庙之前,家人要去“送汤”。目前还保留着人死了要“送汤”的民俗。所以土地不过是封建政权借以约束人们行为的偶像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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