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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地区丧葬习俗(5)

弑天2024-08-04

4、做 七

自死者去世之日算起,每届七日丧家须在灵堂备牲醴、香烛哭祭,俗称“做七”。漳州城区做七时以丧事的“七碗”再加些酒肉饭菜作为供品。俗谓首次做七(称“头七”)时死者用手抓米糕吃后土地公会带他(她)到冥河里去洗手,死者双手的指甲会立即脱落,此刻死者才会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亡。

做七须做七次,有的地方将某些次做七分别规定由女儿、孙女、侄女筹办,称“灶仔旬”、“查某孙旬”、“查某孙仔旬”。做七期间,丧属不得上他人家串门。做过第七次七日(称“满七”或“尽七”)后,改为朔望(初一、十五)哭灵。

5、做百日

丧后百日内,逢年过节丧家不办荤腥,由亲友馈送糕点。丧后百日要举行祭奠,从此终结哭奠的仪式,古称“卒哭”,俗称“插花”或“做百日”。已出嫁的女儿要带白龟回娘家做百日。

卒哭的祭品除丧事的“七碗”之外,还有由猪头、鸡、鱼等凑成“三牲”或“五牲”,官宦之家甚至用上少牢(全猪全羊)。丧家要特制红龟,与孝女带来的白龟一起上供。祭法与虞祭相同,辞神时孝男也须读固定格式的卒哭祝文。一般群众仅仅烧香烛、跪拜叩首、酹酒、烧寿金和银纸,与一般的敬神无异。

一般的丧家,只要经济条件许可,做百日时都要延请和尚超度亡灵,俗称“做功德”,规模可大可小。贫家做不起功德可以推迟到以后补做。

做百日超度时事先扎1匹纸马,俗称“锡马”,马上坐1个真人大小的纸和尚,俗称“臭耳(聋)和尚”。主事的和尚站在椅子上,手持写有死者户籍、姓名的纸条,高声诵读给纸扎的聋和尚听,读毕将纸条交给纸和尚,此俗称为“读锡马”。嗣后,和尚开始诵经,并以钟鼓木鱼乃至大型的佛家音乐伴奏。诵经的种类、次数与规模完全根据丧家支付的费用标准而定,时间长达3天至5天。有钱有势的死者也占有到达极乐世界的优先权,大悖于佛家所宣扬的众生平等的教义。诵经之后,主事的和尚要“摔孤”。做法与七月普度的放焰口一样,将食物布施给野鬼孤魂,周围的贫民或儿童也照例来“抢孤”,俗谓吃了“抢孤”的食物能保平安。

摔孤之后做功德的现场聚起了人群,和尚开始表演节目,最经常的是“弄铙”和“答嘴鼓”。弄铙类似杂技,由练武功的和尚转动大小铙钹,并将其一个个叠起来。答嘴鼓类似相声,由两个和尚就市井平民所喜闻乐见的话题进行问答辩难,内容滑稽,引人发笑;但由于表演的和尚水平参差,也有流于粗鄙无聊,故方言中用“答嘴鼓”来形容耍贫嘴或聊废话。除了和尚的节目外,有的富家还请戏班演目连戏。

做完功德要焚烧锡马和马上的聋和尚,意欲使纸和尚带着主事和尚交付的纸条到阴间去找死者的亡魂。丧家事先用纸扎成房屋楼台、车马奴婢以及其他种种物品。焚烧锡马时把这些东西连同“金银山”也一起烧掉,叫聋和尚一并带给死者,俗称“烧大厝”。此俗60年代至70年代已废止,80年代又有所恢复。有的丧家还扎制汽车、摩托车、洋楼、电视机、洗衣机、冰箱、电话等烧给死者;其中房产还附有“三宝佛作证”的房契,让死者在阴间也能享受现代化的生活。

旧时,百日卒哭后孝男才可以理发、洗刷孝裤、吃蔬菜、睡席子、枕枕头;有的地方孝妇、孝女在卒哭后要“挽面”。随着时代的进步,这些礼制逐渐松弛,做百日时较疏的丧属(女婿、外孙、曾孙)一律除服,胸前或手腕上挂上红丝线,女性发给红色纸花让其插在头上,男性发给红包让其理发,俗称“转红”。转红之后的丧属不必遵守服丧的种种禁忌,但孝男、孝妇、孝女、孝孙(内孙)仍在服中。做完百日,孝女回夫家时应将带来的白龟?@留下,而将娘家做的红龟?@带回夫家,表示化吉、保平安。

6、做对年

旧俗,丧后周年做小祥祭,仪同卒哭;丧后两周年做大祥祭并撤灵座,折孝杖。民国以来,唯有很守旧的家庭才严格按古礼行事,民间多将大小祥祭并而为一,在丧后周年时“做对年”,撤除灵堂。

做对年所用的供品还是丧事的“七碗”外加“三牲”或“五牲”,祭法也和做百日一样。祭后除孝男孝妇之外一律转红,灵堂也于是日撤除。

撤灵堂之前孝男孝妇离家回避,由本家的长辈或请外人手拿1把刀和1碗水走进灵堂,用刀在供桌上拍1下,将水泼到供桌上,厉声说:“快逃!大水淹来了!”然后将死者的神主从灵座上移进供奉祖先的神龛。这种作法在废禁神主以后改为将死者的遗像自供桌上挂到墙上与其他先辈的遗像并排。

死者的神主或遗像被撤离供桌之后,孝男孝妇回来撤除灵座,将桌头婢搬到庭院中,摘下大门口或厅堂檐下那对大白纸丧灯,连同桌头婢一起烧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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