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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葬礼习俗(2)

江晚吟2024-03-07

初 丧

古代,病人在弥留之际或初丧,要举行招魂仪式,称之为“复”或“复魂”。招魂仪式由巫祝主持,亲属身穿特殊服装,从房屋的前方爬上屋顶招魂,手拿死者的衣服面北呼叫(如果死者是男的,便直呼名字,共呼三长声),以期死者魂魄返归于衣,然后从屋的后方下来,把此衣服敷在死者身上。这一习俗明代以后逐渐消失,但在福建一些地方尚有影响。

初丧时,孝眷必呼天唤地号啕大哭,呼叫死者名字,除了悲伤外,还希望通过呼叫声把死者的灵魂叫转回阳间。在诏安等地,招魂时先焚香祷告一番后,唤来一只狗,用陶瓷器皿猛击它,使狗疼痛发出惨叫声,陶瓷器皿也落地有声,然后孝眷才可放声大哭,俗谓之“开声”。在大田,属龙、蛇、鼠生肖的死于午未日,属虎、马、兔生肖的,死于子、丑日,属牛、鸡、猴生肖的人死于酉、戌日,属犬、羊、猪生肖的人死于卯、辰日,孝眷不能哭丧,待忌辰过后才可号哭。

与古代招魂礼俗相反,在福建民间更普遍存在的是送魂礼俗。闽南一些市县,病人弥留之际或初丧,要请僧道诵念“往生咒”,悬挂“幡仔”于带叶竹枝上,希望亡魂早归阴间。

闽西北一带还要焚烧纸衣、纸人、纸屋、纸轿等,让死者带去阴间,有的地方在纸轿里还写有死者名字或放有照片、画像,象征送亡魂上路去阴间。在福州,病人初断气时,请僧道诵经,将灯挂在架上不停地转动,子孙眷属环绕死者号哭,俗谓“搬药筛”。其费用由出嫁女负担,无出嫁女则由丧家自负。此俗在明代即已流行,明代谢肇淛云:“闽俗于初属纩之时,有女适人者,则婿家延巫,置灯轮转之,男女环绕号哭,谓之药师树。”

福建绝大多数地方在病人初丧时,要在遗体的足部下方(有的地方在遗体头部上方)点一盏油灯或一支蜡烛,称“长明灯”或“脚尾灯”、“脚尾烛”,此灯火不能熄灭,一连点七天七夜,寓意为死者照明赴黄泉之路。同时要点上冥香,焚纸钱,供上一碗干饭,饭上插一双筷子,放在死者的头部上方,俗称“枕头饭”,又称“走路饭”。在泉州等地,初丧时,孝子立即到街上买一陶钵,装上土,并捡一瓦片,陶钵放在遗体前用于插香,瓦片用来烧纸钱。烧纸钱时哭道:“给你买路走,给你买路过”。寓意为死者去地府时提供买路钱。在当地,所供“枕头饭”上加一熟鸡蛋。在上杭,初丧时,孝眷要将空饭盒放在锅里煮,俗称“驳气饭”,寓意子孙后代绵延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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