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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人崇鸡尊鸡(鸡断阴阳)

傲瑶2024-05-06

湖北人崇鸡尊鸡 鸡断阴阳

湖北人的先民以鸟为图腾,鸟转为凤,而凤是远古的人们以现实生活中的山雉、鸡为雏形。以自己的审美观和想象力所熔铸成的神物。楚人视凤为先祖祝融的化身,将凤作为民族的象征而尊崇和钟爱,这在《山海经》和湖北的有关习俗的反映,主要是体现在尊鸡的习俗上。楚人爱鸡崇鸡,又杀鸡吃鸡,并且在祭祀时离不开它。

《山海经》的《山经》中言鸡处20有余《海经》(含《荒经》)尚未谈及。《山海经》的《中次八经》、《中次十二经》所指的范围包括了湖北省现在的大部分地区:鄂西北、鄂东北、鄂东南地区。《中次九经》和《中次十一经》亦包括有部分地区。观其祭祀习俗均视鸡为主要祭祀用品,“其祠之:用一雄鸡,禳而勿杀”(禳而勿杀,以鸡祭神,仅以活鸡陈之,象征而已)。其主要是以鸟为图腾:“其神状皆鸟而人面”(《中次八经》)、或“其神状皆鸟身而龙首”(《中次十二经》)。

湖北各地,现在依然可见上述遗风。鸡属阳,鬼属阴,公鸡在早晨啼鸣时间为阴阳界限,鸡叫则日出鬼没,有鸡则无鬼。人们在宰鸡时,却又眼花虔诚地祈祷它再生。湖北各地在杀鸡时都要念一首大同小异的歌诀:“鸡儿鸡儿你莫怪,凡家你是一碗菜,今天刜你来待客,明年你再来。”

视鸡如人,认为鸡死后可投胎再生,并且忌说“杀、宰”,要说“刜”,谐“福”音,杀鸡还有特定的时间,一般是在上午,即12点以前,忌下午鸡进笼时杀鸡,谓之关门鸡,于家庭不利;杀鸡待客,有“为客杀鸡”之说;腊月二十八杀鸡,正月初一至十五忌杀鸡;这是楚人尊鸡崇鸡习俗在饮食方面的反映。这些显然与《山海经》中鸡为祭祀用的圣物之习俗,有着内在的联系。

鸡在湖北各地的祭祀习俗中,仍然有着特殊的职能。各地祭龙舟、点墓穴、打醮都用雄鸡血。

鄂东南的大冶、黄冈、阳新等地做屋祭梁时,离不开雄鸡和鸡血,还伴有《起梁彩文》:“金鸡合凤凰,凤凰喜舞金梁上,帮助贤东建华堂。雄鸡一只以血为祭,雄鸡者,雄鸡哥,雄鸡嘴短尾巴拖,此鸡不是凡间鸡,王母娘娘报晓鸡,头不高来尾不低,开口好似金鸡叫,落音好似凤凰鸣;金鸡叫也,凤凰鸣呀,状元打马转回程。(将公鸡抛过梁)一只金鸡飞过梁,荣华富贵永久长。”这表明鸡在民间是一种吉祥物,并且与凤凰相媲美,二者合二为一。

大冶过去祭灶时,以鸡作“灶马”,让灶王爷乘着它上天,借以确保它“上天言好事,下界降吉祥”荫庇子民,这正是远古先民所期待的图腾作用之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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