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营口市人民政府(营政[2012]173号)公布道德会旧址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营口市人民政府(营政[2013]185号)公布的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为:以道德会旧址外墙基外东5米、西5米、南5米、北5米以内为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外南30米、东30米、北30米、西30米以内为Ⅰ类建设控制地带。
信息来源:市文体新广局 供稿人:董文杰
欢迎各位网友积极参与,共同创建我们美好的家园。如果您有介绍家乡的文字、图片,欢迎与我们联系 |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免责声明 网站合作 我要供稿 粤ICP备17154672号-3 |
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E-mail:service@ke2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