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土质岗下埋藏战国遗址,原高出四周农田数米,现基本平整,遗址面积达五万平方米。1958年翻地时曾于此处发现战国时代的货币。1970年秋,村民王廷明曾在遗址西北角距地表0.4米深处,挖出战国刀币四十斤,出土时为方形摆放,规整有序。地表见有少量战国时期的红褐色夹砂粗绳纹陶片,另有灰烬遗迹。1983年村民在居住区内挖土打坯时,发现贝丘墓一座,出土外折唇直颈鼓腹弧底白陶瓮一件,下半部有拍打的绳纹,具备战国时期器物特征。在遗址西、北两侧边缘处,曾发现花纹砖室墓,所见陶器碎片均为灰色。1973年村民在遗址南部取土时,意外发现一青铜质熨斗。
1984年营口市人民政府(营政发[1984]108号文件)公布于园子遗址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营口市人民政府(营政发[1990]38号文件)公布的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为:遗址东起于园子村和郭家村交界处,西至韩善文家院墙,北起丁维龙家前乡路,南至郭屯村西土场内为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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