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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西客家八月初一民俗 大清明祭祖

玉硕2024-07-14

粤西客家八月初一民俗 大清明祭祖

祖先崇拜观念源于古代的鬼魂观念,视祖先为神灵,以缔造姓氏的始祖、族姓有功业或是移民的开基祖,作为崇拜对象,长期祭祀。客家人的祖先崇拜主要包括两种形式:祖先牌位崇拜(祠祭)和祖先坟墓崇拜(墓祭)。

从客家人的祭祖活动,可知客家人对祖先的崇拜,是视祖先为保护神,祈求祖先保佑,福荫子孙,从而利用祭拜活动来对其歌功颂德,祈求其保佑。所以每逢较大节日,大家便聚集一堂追思祖先,勉励后人。

墓祭是指一族一姓到其祖先的坟墓上举行的祭祀活动。客家地区的墓祭多在清明节进行。客家人的清明节有大小之分,三月清明为“小清明”。

《嘉应州志》云:“八月初一谓之大清明。或清明不祭,必祭于大清明。”客家人在清明节墓祭外又有“大清明”墓祭。清代周亮工《闽小记》记:“闽将乐归化人,以三月为小清明,八月为大清明。展墓间小废,无敢大废者。予庚寅仲秋过其地,火焰山下,壤皆正赤,纸钱遍野,雪如霞如。作《大清明曲》:孤坟亦识岁时更,短竹齐挑八月嬴。赤壤青松雪色纸,镛州作独作大清明。银瓶山下展新茔,蛮木盍纷将橡栗盛。敢向春风偏认小,长眠人亦畏秋声。骷髅欲共金夷犁争,阅尽春秋鬼不盲,莫叹云仍浑忘却,旧坟强半小清明。”

客家人对墓祭很重视,甚至比祠祭更隆重。许多宗族对墓祭有明文规定,并把它写进族谱,让族人遵循。如蕉岭县蕉城镇黄氏宗族,其《黄氏家训》之九为“修坟墓”,曰:“坟墓所以藏先人之魂赅,每年宜诣坟祭,扫剪其荆榛,去其泥秽。切勿挖掘抛露,致使祖宗之怨声载道恫。”

蕉岭徐姓对墓祭也十分重视,早在其3世时,其老祖徐竹斋就担心子孙后代忘祖先之功德,便将有关祖先墓祭的规章条例写进族谱,文曰:“窃惟人之有身,必本乎父祖,故父祖之终必择地之美者葬之,则神灵安而子孙盛。……既葬于地,当祭于墓。恐日后子孙繁庶,互相推故,墓祭缺失,今依房次编各轮流祭扫。每年自清明日祭祖,创业守成之祖以次而祭,便不失序,则神灵安享矣。神既安,则人亦安;人既安,则诸福毕获,信可必矣。敢有不遵,时至不祭,许合族罚其祀礼宴众,仍令赔祭,以警将来。或有子孙科贡仕宦追远之祭,不拘此限。如有仕宦归家不先祭祖,其无报本之心,以不孝论。”

客家大清明习俗,不仅仍见于闽西、赣南、粤东客家源流区,粤西、广西等地客家也传承着这一民俗。

此外,俗传八月初一百无禁忌,是一年中难得的一个黄道吉日,因此最适宜动土“开土仓”。客家至今保留着浓郁的“二次葬”习俗,八月初一是“捡金”(即拾遗骨)的好日。(小米阿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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