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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饮食礼仪与禁忌(4)

南露酱2024-04-06

藏族食鱼、蛙的习俗是因地而异、因时而异的。诸多藏文革籍记载了吐蕃王统史上的一段有趣的史实。据史载,第29代赞仲宁德如娶塔布之地(塔布系一古地名,今山南桑日以东加查和林芝朗县一带)女子秦萨鲁杰为王妃,生一肓子名麦龙衮巴扎。王妃初来时容貌妖好,后来日渐憔悴苍老。赞普问其故王妃说她吃不到家乡的一种病退食物故而变丑变老。赞普让其速云备办此食物。王妃乃命心腹婢回故乡,油炸了许多青蛙带回王宫,藏于内库,取而食之,不久又容光焕发,美貌如前。赞普心想这种食物竟有如此之殊胜功效,也想取食,趁王妃不在时入府库查看,发现这些食物原来是酥油炸青蛙,足足装了几袋。赞普犯了忌讳,患了麻风病。最后赞普和王妃夫妻二人活着进入坟墓,葬于象达地方。有诗云:“仲宁王陵在象达,名为圆形活葬墓。”王和妃入墓前,叮嘱王子要供奉好“宁布桑瓦”的神异宝贝,请名医开启肓眼以掌国政。王子遵其嘱,延请名医治愈眼疾,睁眼时正看见对面虎山上羱羊在奔走,遂取名“达日宁斯”,(意为“虎山见羱羊”)。达日宁斯(又译作“达日年塞”、“达日宁塞”等)便是大名鼎鼎的第30代赞普,即松赞干布的祖父。

从这一记载看,当时藏雪不同地方的风俗差异是大的,塔布一带居民仍以鱼蛙为食,山南琼结、泽当一带对鱼有了忌讳(至少在吐蕃王室中是如此)。不过,直到近代和现代,西藏雅鲁藏布江流域的日喀则、拉萨、山南等地一直有以打鱼为生的渔夫和渔村存在,当地居民在一定的季节也食鱼。今天,卫藏地区的城镇居民分人吃鱼,而广大农区和牧区,尤其是藏东地区人们几乎不吃鱼、虾类食品。

在饮食禁忌中,藏族人对吃大蒜有较多的禁忌。大蒜作为调味品平时人们亦食用,但如果要去转经拜佛朝拜神圣之地则绝对不可食蒜,忌讳食蒜后的臭气玷污和熏脏了圣洁之地。有人说吃蒜的当天不能去佛堂庙宇,有人说需3天后才能去,还有的认为“吃大蒜之后,七天内不宜参拜庙宇、寺院和其它圣洁的地方。因为为了清除大蒜的恶臭是需要时间的。”一些信仰虔诚的群众几乎不食蒜。

藏族对火灶有神圣的敬畏之情,认为火塘中有灶神。需小心伺候,绝不能亵渎得罪灶神,否则会带来灾难。严禁跨越火灶,忌讳往火灶里吐痰、在灶中烧骨头、皮毛等物。火塘要保持干净,不能将不洁的东西放在火灶旁,坐在灶边时,不得把脚搁到灶上,清扫垃圾不能将垃圾投入火灶内烧,也忌讳直接在火上烤肉。行人外出时,需祈祷灶神以求护佑。在野外用三块灶石搭建的火灶,离开时也需清理干净,每块灶石上置放少许茶叶或食物,以示对灶神的祭奉。忌讳在灶石旁大小便、放屁,否则会激怒灶神导致违禁者生殖器上长疮甚至绝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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