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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族丧葬习俗

私藏萌物2024-02-07

侗族丧葬习俗

侗族的丧葬习俗有土葬、火葬、悬葬等形式,各种葬法都有一套不同的程序。

黎平、从江、榕江一带侗族,老人去世,一切后事均由娘舅家亲戚办理,家族的人一律不得挨边,有的甚至回避,吃饭也在亲戚家。在亡人未入土之前,家族的晚辈忌荤食,但可吃鱼。侗家中若有老年人,多准备有腌过一、二十年的腌鱼。这种腌鱼被视为丧宴中的珍品。

人死后,先沐尸,再穿寿衣。寿衣为一、三、五件,忌双数,以布带或麻线束腰,由四人抬到堂屋或鼓楼装入棺材中,殉葬品忌铜铁器具。

出殡时,长子端灵牌走在前,次子以下各执一根蜡烛跟随。棺木由众人拥抬,用白布牵引。众房族、亲属哭送门外,妇女送到半路返回。到了墓地,吊棺入坑内,孝子跪地大哭,左右盖土,由一亲戚扶起孝子,并互为鞠躬为礼。男性坟墓,右边略高于左边,女性则反之。坟垒好,鞭炮、铁炮大作,众人离坟地。晚上举行丧宴,孝子可以吃晕食,所有参加料理丧事的亲友,均请入席。饭后,娘舅亲戚回家,要割一腿猪肉给带回去,如有双方适龄男女者,必从猪腿肉又割下一片肉,谓之“留亲”表示今后姻亲不断。黎平、从江两县部分村寨,有“停棺待葬”的习俗。死者生前患有不吉病状(如麻疯等)或属非正常死亡的遗体,不能直接土葬,入棺后,抬到山上放在指定地点,搭棚遮盖,待来年或秋后择“吉日良辰”,再埋入土中。

侗族火葬多是用于非正常死亡人的葬礼。侗族古习有“凶死”必须火葬。火化后,用骨灰再土葬。火化一般用木材焚烧,有连棺火化和直接火化两种。

悬葬是处理未满月死婴的习惯,也称“婴孩挂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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