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傈僳族概况(3)

巧荣2023-05-27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根据傈僳族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分别在不同地区采取不同方式,先后完成了傈僳族地区的社会改革。在丽江、永平、永胜、云龙等县的傈僳族地区,地主经济比较发达,采取了和汉族地区相近的土地改革的办法,废除了封建剥削制度;在云南省中旬、宁蒗、潞西、保山,四川省西昌、盐边等和藏、傣、彝等族杂居的傈僳族地区,则采取比较和平的方式进行土地改革;在怒江地区沿边四县和德宏自治州山区的部分傈僳族,则通过互助合作道路发展生产,逐步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1954年8月,建立了怒江傈僳族自治区,包括泸水、碧江、福贡、贡山等县,1957年1月改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并将兰坪县划入建制,实现了傈僳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愿望。40多年来,傈僳族人民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凭借自己的双手,大搞农田基本建设,粮食产量逐年增加。目前,傈僳族地区已建立了发电、汽车修理、农机、稀有金属、制糖、制盐、造纸、印刷、制药、酿酒、榨油、砖瓦、陶瓷、建筑、食品加工等多种企业,并培养出本民族的一批产业工人。交通通讯事业有了较大改善,自治州各县基本都通了公路,邮电网四通八达,大大加强了傈僳族同兄弟民族间的联系。文教卫生事业也有了很大发展,傈僳族有了自己的大学生、教师、医生、科学技术人才,建立了医院、卫生所和防疫站,极大地改善和提高了人民的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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