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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少数民族的丧葬民俗文化(2)

雅志郎2024-01-03

3、丧葬礼仪

丧葬礼仪,是指在丧葬民俗文化活动中所表现的各种仪式礼制活动。台湾少数民族,由于其生产力发展与思想文化发展水平有限,因此表现在丧葬礼仪中,显得松散异化,缺乏规范性与连贯性,尚未建立一套相对较为统一完整的礼仪制度,其中不少丧葬礼仪习俗,更与正统的封建思想文化格格不入。

丧葬礼仪,一般包括葬前礼仪与葬后礼仪。葬前礼仪包括招魂、告丧、洗尸、易服、送魂、停殡、出殡等。台湾少数民族的葬前礼仪,大体上也包括类似的内容,而在具体的问题上,则主要表现了其地方民族特色。

如告丧,主要是把死讯知会亲人或族人。台湾各地的少数民族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彰化地区,“人死,结彩于户,鸣钟舁尸,诣亲属之门,各酹酒其口,抚摩再三,志永诀也。既遍,然后归家,瘗之。”凤山地区少数民族,“死则悬黑布于竿,鸣锣使同社闻之。”若某些少数民族的土官死亡,其告丧仪式更为隆重,还需游尸社内,以知会族人或社人。如平埔族,其土官故,“挂蓝布,幡竿鸣锣,举尸遍游通社,名曰班柔少里堂敖敖,通闭户,尸游归家,用板台成一盝,置尸于内。”而其他人告丧,则与土官之死有所区别,一般不能举尸而游。即“余番有丧,悉如土官,惟不敢游尸耳。”反映了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台湾少数民族的封建等级观念逐步明显加强,从告丧仪式中也说明了这一点。

告丧后,一般是进行洗尸装饰。南投县泰雅族,“死者断气后,由近亲立即为之梳发、洗面,易盛服,穿胸衣,戴首饰、耳饰、臂饰后,再用一块番布方单铺地上,自床将尸移地下,屈其手足于胸前作蹲踞状,然后用番布方单把尸体包扎起,用带紧锁之。”洗尸目的,大概是让死者干干净净走向另一个世界,这也是对死者一种尊重与悼念的方式。

洗尸仪式,有些少数民族或以干尸的方法替代。有谓其“人死,以荆榛烧地,刳尸烘之,环匍而哭,既干,将归以藏。”又谓:“人死,击鼓环哭,置尸于地,四面炽火幅而干之,不棺,屋坏,乃立而埋之,不封不祭。”[类似的干尸处理方法,虽为原始,也是一种注重环境卫生的办法。台湾少数民族盛行室内葬,葬式较为开放,在台湾的湿热天气下,若尸体不进行干尸处理,容易腐臭,势必污染生活环境,危害在生之人的身体健康。所以干尸处理方法,说明了台湾少数民族丧葬民俗文化中,尚具有一定的环保意识。

易服,即给死者换上送终衣服。台湾少数民族对此并无严格规制。或以兽皮裹尸,如鹿皮等。这种以兽皮殓尸的习俗,显然与中原传统的习俗相悖。因为中国古代有“殓葬忌裘”的习惯,这是受佛教来世转生之说的影响。意思谓死者穿着兽服上西天,来世投胎会成禽兽之辈。台湾地区的少数民族可能对此一无所知,不为信仰。或有以布裹尸。桃县山地少数民族,“人死,哭泣尽哀,即将尸体用布包扎,复以麻绳或树藤缚成坐着之姿态,就屋内挖坑埋之,其家乃另择地他迁。”又有“番死,男妇老幼皆裸体,用布包裹,缚之如坐,将其生平所用衣服,刀铳器械,屋内掘窟丈许,用土掩埋,其家人妇子即迁徙他处,以其有不吉事也。”

也有一些地区的少数民族则表现了另类特色。如北路诸罗番内优等社,“男妇弥留,将生平所有之衣,尽著于体,既死,衣尽脱去,裸葬厝内,哀哭数日,无居丧仪节。”显然已无易服之制,这是较为特殊的葬俗,丧葬文化意义已为淡化。

最后是停殡与出殡。一般而言,殓尸以后,或将灵柩停放一段时间,再进行埋葬,称之为停殡。而最后把灵柩从停殡之所运往墓地下葬或就地下葬,则称为出殡。台湾少数民族在这方面也表现了浓厚的地方民族习尚与特色。

台湾少数民族的丧葬礼仪中,其停殡时间并不长。有载谓:“人死,结彩于门,所有器皿、衣服,生人与死者均分。三日后,会集同社之人,将死者各灌以酒,然后出葬,向不用棺,会有用者,掘出地面埋之。富者上选小屋一间,周植树竹,不便日光、风雨、淋炙。”

有些地区的少数民族则在地下停殡,先埋后葬。凤山县地区的少数民族,“所有器皿衣服与生人均分,将死者所得之数同其尸埋于门内之右,三日后会集同社启土取死者出,各酹以酒,然后葬,葬无棺槨。”有些少数民族因为实行室内露葬,基本上并没有严格的停殡出殡之分,合二为一。有载:“家有死者,击鼓哭,置尸于地,环幅以烈火,干,露置屋内,不棺。屋坏,重建,坎屋基下,立而埋之,不封,屋又覆其上。屋不建,尸不埋,然竹楹茅茨,多可十余稔,故终归之土,不祭。”类似的葬法虽然不雅不洁,但因以火干尸,并没有污染环境。或者是表现了台湾少数民族视死如视生的观念。死者露葬屋内,似乎阴阳不隔。然正统的封建思想文化观念倡行入土为安,或被视为非礼之举。

台湾少数民族的出殡,一般以死者所遗衣物、杂物随葬。北路诸罗番大武郡等社,“父母死,服白衣,守丧三月,尸瘗厝边,富者棺木,贫者草席,或鹿皮衬土而殡,生前杂物,俱殉其半。”也有以生产工具或作战工具随葬。嘉庆二十一年,曾有汉人开垦番地,与番人发生冲突,相持不下,后汉人攻杀番人,番人逃入深山,“得番串鼻熟牛数百,未出串野牛数千,粟数百石,器物无数。闻社中风俗,番死以物殉葬,乃发掘番塚百余,每塚得枪刀各一。”

台湾少数民族出殡之时,多有歌舞之戏,似乎是让死者入土之前尽情与亲人享受人间欢乐。花莲县阿美族就有所谓“跳丧舞”。“尸体安放后,遗族及来吊亲友均起立而向死者作跳丧舞。舞步歌调皆单纯,反覆跳唱,深夜始止。但死者婿等不能停歇,须跳至次日埋葬完毕,最为辛苦。死者父母不参加跳丧舞。”嘉义地区少数民族,“临丧则将死尸扶出庭中,群番歌舞以为戏,以赠死者,既毕,哭泣悲哀,将葬之日,视家贫富,分一半物业为葬费。”

葬前载歌载舞,曾经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是华南地区少数民族流行的葬俗之一。如谣民,“丧葬则作乐歌唱,谓之暖丧。”清代广西富泯少数民族,丧无棺吊,击锣鼓摇铃头,括以鸡尾乱跳,名曰洗鬼,忽泣、忽歌三日,采松为架,焚而葬其骨。”可见华南少数民族与台湾少数民族在葬仪方面存在不谋而合之礼,两者是否有历史渊源,姑且存疑。说明了类似的风俗在中国东南地区的少数民族当中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尽管可能其具体的细节内容并非完全一致。而葬前载歌载舞,也反映了台湾少数民族,对于葬前礼仪还是有一定的重视。因为台湾少数民族,一般在重要的日子或场合,必以群歌群舞为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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