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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黄帝赐匾的梨树县“齐门四进士”(2)

怀梦氏2024-03-09

一、齐忠甲(又名齐中甲),字迪生,号慎之。(1864-1920),寄籍奉天府伊通州,山东昌邑齐西村人。光绪辛卯年(1891)京闱举人,光绪二十年(1894)登甲午进士。曾任翰林院编修,都察院御使。光绪三十四年,任贵州道监察御史。民国六年(1917),任第二次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议员。卒于民国九年(1920)。

齐忠甲一生多在京城为官,因在家族中排行老八,人称“齐八翰林”。他为人性情严正,不畏权势。兼都察院御使时,奉旨巡视东北边境,当时地方官中盛行贿赂之风,光绪二十三年,段之贵用一万两白银买歌妓杨翠喜,送给军机大臣庆亲王儿子载振,因而得到奕劻的保荐,拟任黑龙江巡抚。齐忠甲坚守正义,予以揭露,使这一受贿案成为全国的丑闻。

二、齐绅甲官至知县(山西),赐光禄大夫,晚年退居隐逸,于家中设学馆,致力教读,民国时期曾任国民参议院议员。

三、齐耀珊(1865年—1954年)字照岩,寄籍奉天府伊通州,昌邑齐西村人。1889年(光绪十五年)京闱举人。1890年(光绪十六年)科进士。齐耀珊长须过胸,性情诙谐,是清末民初极具影响力的政治人物。历任湖北抚署文案、武昌保甲总办、宜昌知府、汉口清丈局总办。光绪末年,擢湖北荆宜道,花翎二品衔。嗣又历任江海关道兼洋务总办、湖北地方官督练公所教练处总办、湖北提学使。1913年1月任北京盐务筹备处处长。1914年3月任约法会议员。1915年任参政院参政。1918年1月任浙江省长。1920年6月任山东省省长。1921年5月任北京政府内务总长兼饥馑救济会总理,6月任督办京师市政事宜,7月任商务银行总裁,12月任农商总长兼署教育总长。1922年兼任粮食调查委员会会长,同年4月免教育总长兼职,6月免农商总长职。去职后,任农商银行总裁。齐耀珊寓居天津,居所坐落在意租界营盘小马路(今河北区光明道1号),为意大利式二层楼房这所住宅共有楼房54间,建筑面积1442.31平方米。1927年任张作霖安国军政讨论委员会委员、北京考古学院经史研究会研究员。

四、齐耀琳(1862年3月—1949年8月)字震岩,又作云岩。寄籍奉天府伊通州,昌邑齐西村人。1893年(光绪十九年)京闱举人。1894年(光绪二十年)登甲午科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散馆后历任直隶曲周、清苑知县,磁州、遵化直隶州知州,保定知府。1908年任天津道。次年(宣统元年)升直隶按察使。1911年晋江苏布政使。旋改任河南布政使,与袁世凯关系密切。1911年12月授河南巡抚,未几任盐务大臣。1913年6月改任吉林民政长。1914年7月,任江苏省长。1917年7月,一度代理江苏督军。1920年7月去职。后曾任天津耀华玻璃公司总董。

齐耀琳自幼随叔父齐绅甲练习书法,为官后仍习书不辍,擅长行书和草书,朝中享有盛名,至今有诸多真迹出现于拍卖市场。

1912年,江苏省立第二师范学校校长贾丰臻等联合上书教育部和省公署,建议早日在南京筹建高等师范学校,以培养中等学校师资。1914年夏,齐耀琳赴任江苏巡抚,督办修缮扩建师范学校校舍,1915年夏,基建工程相继完成,任课教师先后受聘到校。遂于1915年8月11日公开招考高等师范学生。9月18日举行开校礼式,特邀请省长齐耀琳莅临参加典礼。至此,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正式成立。

1916年冬,上海交大20周年校庆纪念之际,学校奏请交通部申请建造图书馆。

1917年,经黎元洪大总统指令,交通部拨款30200元,但图书馆建筑费共需银约六万元,其后,时任江苏省长齐耀琳约同黎元洪、段祺瑞、交通总长许国英等人以个人名义发起捐款,终于凑齐六万银费用,建成图书馆。

齐耀琳性格耿直,为官清廉。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任直隶曲周知县期间,查办多起冤案。其中有一起前任县令参与合谋的奇案,他查明后,拒绝前任知县的巨额贿赂,严办了此官,使百姓冤案昭雪,被民众称为“齐青天”。据《曲周县志》载:齐耀琳离任时,上千百姓列队相送。登轿时,有人拔其靴一只,供奉在县衙大堂之上。

1918年,时任江苏省长齐耀琳为解宝山(吴淞、高桥)地区海塘之患,竭力游说各方组织施工,并促成民国政府出资修缮堤防。当地士绅为感谢齐耀琳彻改水患之义举,捐资修建“齐耀琳塘工纪念碑”,碑文由钱淦撰,金其源书。该纪念碑于2015年被浦东高桥市民陈品良发现并捐献给浦东新区档案馆,碑高约2米,宽约1米,厚10厘米,青石材质,外观完整,字迹清晰秀丽。碑文收录到《浦东碑刻资料选辑修订本》一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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