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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老年人做寿习俗

琳瑜子2024-02-13

陕西老年人做寿习俗

陕西人很讲孝道,无论男女,不管年岁多大,社会地位多高,只要有父或母在世,都不能“做寿”,所以民间有“生日三不过”的习俗,即父母在世不过;孝服在身不过;未满花甲不过。总之,在一个家庭中,只有辈份最高者才能享有“祝寿”的权利,否则哪怕年过七八十,都不能做寿,儿孙们如果一定要给你做生日,也只能不声张地小办,不能宴请宾客,也不能称“办生日”,更不能称“祝寿”,否则,会被人看作是催着父母早死,以便在家中称“尊”,这是一种大逆不道的行为。勉县西部山区有人就曾试图冲破这种乡俗,结果碰了钉子。在他大张旗鼓做寿的当天,他父亲当着前来“祝寿”的众多乡亲,两步一作揖、三步—叩头,来到他面前,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喊道:“儿呀,老子今天给你拜寿来了!”吓得他赶快叫人撤去酒席,磕头如捣蒜地求父亲饶恕罪孽,并于第二天摆下酒席,遍请乡邻亲友,将父亲请在上座,给父亲披红放炮,名日“复寿”。

勉县人过生日,有一套约定俗成的乡规,即使父母已经先逝,但如果岳父母还健在,也不能“做寿”。父母和岳父母均已下世后,弟兄们做寿也要讲个兄友弟恭,长兄没有开祝寿的先例,老二断不可抢先为自己做寿,以免被人指责为不知恭俭之礼的小人。如果从老大到老幺,都满了60岁以上,又都开过做寿的先例,兄弟之间才可互相庆贺生日。这一风俗不仅对男子,女子也同样如此,在这方面没有男尊女卑的区别。

《庄子.盗跖》载:“人,上寿百岁,中寿八十,下寿六十。”故而人到了60岁方能称“寿”。诞庆的称谓在特定的年龄又有特定的称呼,如60岁称“花甲”或“周甲”,因从“甲子”到“癸亥”整整60年,周而复始,故有此称。《论语·为政》:“六十而耳顺”,意思是说,人到60岁时,一听到别人讲的话,便可以分别真假、明辨是非。所以60岁又称“耳顺之年”。70岁称“不逾矩之年”,语出《论语·为政》:“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意思是说,人到了70岁,任何念头都不会越出规矩了。杜甫《曲江》诗:“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故70岁又称“古稀之年”。80岁称“耋”(die音碟)’,90岁称“耄”(mao音茂),百岁称“期颐”。(语见《礼记.曲礼》)。此外,男女寿诞也有不同称呼,民间把男寿称“椿寿”;女寿称“萱寿”,因为中国古代以“椿萱”代称父母,古书中“椿萱并寿,兰桂(指子孙)齐芳”里的椿萱指的就是这层意思。有些地方为了表示对老人的尊敬,给老人祝寿又有特殊的称谓,如在陕南的留坝县等地,把给老人做生日称为“赶牛王会”,将寿星老人比作牛,是因牛在十二属相中位居前列,而且耕田种地,任劳任怨,有功于人,故以此称颂其勤劳的美德。

民间惯俗,无论男女,一般都从60岁开始祝寿(亦有少数人从50岁开始做寿的),以后年龄每增加一个整十数,称为“上十”,每届“上十”之年,要做一次大寿。祝寿的活动有繁有简,视生活条件和身份、社会地位而定。一般小康以上的人家,均邀亲友来贺。子孙要提前筹备筵席,招待前来祝贺的亲友。除了逢十的整寿要大庆,逢五之数也要小庆一番,民间称“十年一大庆,五年一小庆”。其他年岁之寿一般不大办,要办也只举行家宴,规模很小,不发柬请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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