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炳霈
陈炳霈(1901~1959年),字叔文,生于阳江直隶厅太平乡(今江城区埠场镇)珊美村,清末举人陈德鑫第三子。民国11年(1922年), 就读中山大学英语系。民国18年毕业后,先后在中山大学附属小学、阳江县立师范学校任英语教师。民国21年,任阳江县立师范学校校长。他对侄奇略、侄女佩琨(均为中共地下党员)从事革命给予支持。抗日战争时期,他接受安排中共地方党组织同志在南恩小学任教隐蔽,使该校成为中共地下活动的联络点。他一向扶持贫困学生,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尤其照顾。
民国33年秋,梁炳霈任阳江漠南中学(校址在平冈)校长。民国35年夏大旱,校董要求学校停课,让师生参加求雨,他不同意,引起校董不满,愤然离职。是年秋,在阳江县城创办宏中中学,任校长。至1949年10月发展至12个班,学生520多人。他将家中藏书尽拨给宏中图书馆,将其父留存的全套“二十四史”捐赠给阳江县图书馆。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陈炳霈先后被选为阳江县第一、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1951年8月,宏中与文范中学合并改名为漠江中学(三中前身),他任校长至1952年下半年离职。1953~1959年初,他开办补习班,继续致力于教育事业。1958年,被错划错判为右派分子和历史-。1959年末,在乐昌病故。1975午4月,中共阳江县委对他被错划的右派给予改正。1979年11月,阳江县革命委员会确定改变他错划的地主成份,认定其家庭成份为小土地出租者,本人成份是自由职业。1981年2月,阳江县人民法院对其错判的历史-罪一案予以撤销,改判无罪,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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