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鸿猷
莫鸿猷,字宣三,生于阳江县城郊(今江城区岗列镇)龙涛村,清道光十五年(1835年)恩科第二名举人。后来七次应试未入选。曾到北京十多年,当景山官学教习。期满被召见,拟派任知县,但他想到父母年老,遂辞官回乡,在濂溪书院主讲。他存心仁厚,无疾言厉色。他着力阳江改制为厅和筹建考棚事,致力于家乡水利建设,曾筑水陂在凤凰村灌溉农田。咸丰四年(1854年),红巾会起义,攻占阳春,震惊阳江,他联结各处民团,同心坚守。同治二年(1863年),客家人攻打各乡,他联结各处民团防守,邻里得以安居。县令徐宝符拟上报他的功绩,请封为通判,他极力婉辞。后柏贵巡抚特赐“急功捍卫”匾,以旌其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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