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元
刘军元,1976年10月出生于湖南省双牌县打鼓坪林场单江村一个农民家庭。
单江村是一个偏僻的山村,交通不便,经济条件落后。刘军元5岁时失去父亲,一家八口人的生活全靠母亲一人支撑。幼小的刘军元从懂事时起,就知道为母分忧,帮母亲干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儿,艰苦的生活磨炼了他,培育了他,使他从小热爱劳动,发奋图强。
学生时代的刘军元以雷锋为榜样,在学校,他刻苦学习,尊敬老师,爱护同学,关心集体。在村里,他尊老爱幼,经常帮助村里的老奶奶、老大爷劈柴担水,在车上遇见妇女抱着小孩,他就主动让坐,或者帮着抱孩子;遇到农忙时节,他经常帮人家插秧,做农活。
1995年12月,刘军元参军,成了一名消防兵。新兵训练期间,他认真学习,刻苦训练,每个科目都获得优秀成绩。下队时,他服从组织分配,来到九中队十一特勤中队,这是一支屡建战功,特别能战斗的队伍,是一支灭火主力军,更是一支抢险救援的突击队。从下队第一天起,他就刻苦钻研特勤业务,努力掌握消防知识和特勤技能,训练中,他反复在快、精、准上下功夫,有时为了掌握一个动作要领,一遍不行,就二遍三遍,有时手脚磨破,腿被磕烂,但他从不叫苦叫累,对难以掌握的动作,就虚心向老同志请教,不厌其烦,直至熟练掌握。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中队、支队的考核中,他的成绩都名列前茅。连续两年被评为“消防技术能手”。
他关心中队建设,爱队如家。1997年,中队整修营房时,他处处走在前,样样干在先,不论是整修训练场,还是挖下水道;不管是拉沙子,背沙子,还是粉刷墙壁,搞室内卫生,哪里最艰苦,哪里就有他。哪里有脏活、累活,他就在哪里出现。挖下水道时,他的手不慎被划破了,但他忍着疼痛,简单包扎后又接着干。背沙子时,别的同志两个人抬一袋,他总是一人扛一袋,从不叫苦叫累。他是一个闲不住的人,每天总是比别人起得早,干得多,午休时他从来不休息,总是找活干。
在火场上,他临危不惧,勇敢顽强,英勇善战。在抢险救援时,他越是困难越要上,越是艰险越向前。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重要关头,他冲锋在前,奋勇当先,总是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两年来,他战火海、斗火魔、排险情,救群众、奋力保卫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他先后参加过扑救长安县三爻村-学校礼堂火灾和西安市东大街冠生园食品公司大楼火灾,冒着生命危险抢救受伤群众,受到支队嘉奖。
1997年2月21日下午,西安市南大街豪华购物中心发生特大火灾。在灭火战斗中,刘军元只身闯入火中,将五个煤气罐转移到安全地带,避免了一场恶性0事故的发生,为此,中队党支部为其报请三等功。
1997年2月24日,西安市东郊日出打火机厂发生0事故,九中队奉命前往现场抢险,在抢险战斗中,他勇敢顽强,不顾疲劳,连续作战,直到战斗结束,他的突出表现,受到了在场支队领导的多次表扬。
在平时,他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乐于助人,在自身经济条件并不宽裕的情况下,多次帮助困难战友的家庭。1998年2月,一位战友家庭困难,他毫不犹豫地拿出200元钱资助了他。几年来,他省吃俭用,从不抽烟、喝酒,除了自己必须的日用品外,从未买过一件衣服,从不乱花一分钱。
1998年3月5日下午16时30分许,位于西安市大寨路的西安煤气公司液化石油气管理所液化气储罐区发生严重泄漏。刘军元等十四名同志在中队长晏红安的带领下,携带特勤器材迅速赶到现场。此时,罐区内液化气雾气腾腾,呛人的气味熏的人喘不过气来。先期到达的兄弟中队的三名战友中毒被抬出抢救,前方中队急需后方提供水带增援,延伸线路。液化气0的危害人所共知,但其破坏程度并非人人清楚。西安市煤气公司液化石油气管理所是西安市煤气公司液化石油气的储存罐区,该所占地36亩,西墙内侧南北相距15米,矗立着两个容积为1000立方米的球形储罐。往东20米,是两个南北并立,间距不足10米、体积为100立方米的球形储罐。小球罐东侧10米处,由西往东依次排开,是10个高出地面2米,形状类似于糟车气罐的卧式储罐,容量为每个100立方米,大部分满贮。这大大小小的20多个储罐,原储量为3850立方米,实储量为1170吨。据专家推断,就该所目前的储量,如果0,方圆三公里,均在其摧毁的范围内。谁都知道,这时进入现场意味着什么?紧急关头,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刘军元和同志们立即跳下车,边戴空气呼吸器,边向罐区冲去,他们替换下四、七中队战友,继续战斗,一切都在紧张有绪的进行着,刘军元熟知液化气的危险性,如果不及时堵漏,后果不堪设想!
但在随时都可能冻伤和0的情况下,他毅然决然拿起绳子、棉被进入泄漏球型罐底部,继续协助煤气公司技术人员奋力实施堵漏,与死神做最后的殊死搏斗!
18时40分许,封堵取得明显效果,气体泄漏逐渐减弱。但就在此时,随着一声惊天动地的闷响,泄漏的液化气发生空中闪爆。顿时,罐区一片火海,刘军元等七名同志为保卫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而壮烈牺牲!
在整理刘军元烈士遗物时,人们发现了他一封尚未写完的家书,上面写道:“当兵三年,可能后悔三年,但不当兵,我会后悔一辈子,我为自己能成为一名光荣的消防战士而感到自豪骄傲。”
这就是一名普通的消防战士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为人民利益勇于自我牺牲的光辉写照!
为表彰刘军元勇于献身的精神,1998年3月13日-批准他为革命烈士,同年3月18日共青团陕西省委授予他“陕西省模范共青团员”和“抢险灭火英雄”称号。1998年3月3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他“抢险灭火勇士”和“抢险灭火英雄”称号。1998年12月31日中共陕西省委追认他为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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