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明
项明(1908~1969)男,原名巨同璞,字景山,又名巨任吾,山东省临朐县盘阳乡北博崖村人。1925年只身来青谋生,1929年经人介绍并考试合格后,分配到青岛枣园小学(今李沧区大枣园小学)任教员,1931年经宋哥庄小学校长张静源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任中共沧口区委宣传委员。5月组织富士纱厂(青岛第二毛纺厂)工人罢工,遭到反动当局的通缉,8月辗转至济南,被省委任命为中共济南市委书记。1933年被捕入狱,于1937年9月获释。获释后转至北方局工作,1939年3月任豫鄂边区党委书记,1939年任豫苏区新四军游击队二总队政委,1943年任苏中四地委书记、军分区政委、新四军八旅政委。1945年任鲁中区党委书记兼军区政委。1947年又兼任华东野战军八纵队政委。1949年3月任山东分局代理书记,兼山东省政府副主席、省军区副政委等职。1949年11月任中共青岛市委书记,1950年任青岛市市长。1954年被错定为“高饶反党联盟”成员,隔离审查长达7年之久,1963年始得甄别平反,“文革”期间又身陷冤狱,至1969年12月18日含冤去世。
中共三中全会后经中共中央和河北省委复查,对其一生的革命活动做出公正的评价,1980年3月3日在北京八宝山革命烈士公墓礼堂召开追悼大会,彻底为他平反昭雪,恢复名誉、恢复党籍。
来源:李沧区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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