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村
地名:长春村 | 隶属:洪星乡 |
行政代码:341023203 | 代码前6位:341023 |
长途区号:0559 | 邮政编码:242700 |
车牌号码:皖J | 行政级别:村 |
洪星乡长春村是县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离洪星乡政府驻地13公里,区域面积近26平方公里,辖8个自然村,5个村民组,共253户,常住人口908人,2008年村民人均纯收入5021元,是以竹产业、茶业及林业为主的林区。本村范围内群山起伏,绿水环绕,空气清新,四季分明,气候宜人,雨量充沛。森林覆盖率达92%以上,不仅有丰富的野生动植物物种资源,还拥有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2008年被评为“市级生态文明村”。近几年来长春村坚持洪星乡党委、政府提出的“生态立乡、林业强乡、竹业富民”的发展战略,积极实施竹业富民“四个一”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竹业致富工程进展顺利,毛竹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为我乡最大的毛竹林产业基地,竹产业也成为我村特色产业。 长春以新农村建设和创建党建工作“先进村”为契机,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富民强村为主题,以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发展生态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培育生态文化为主要内容,深入贯彻党的-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提升精气神、谋求新发展”的工作要求,全面促进经济社会、人口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深入开展“-”和《公民道德‘二十字’行为规范》宣传活动和“十星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进一步增强村民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自觉性。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和文、教、卫投入,建成村办公大楼、农家书屋、村卫生室,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010年达到6500元,组组通公路、村庄全部硬化和亮化,村民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和青壮年非文盲率均达到100%,有线电视和移动通讯信号全覆盖,电话普及率达91%,人畜100%安全饮用自来水,垃圾集中堆放、处理,钢混或砖木结构住房比重达97%,人均住房面积达30平方米。村容整洁、环境优美,村民吃、穿、住、行、医、学有保障,生活方式科学、文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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