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仔
胡仔(1110—1170),字元任,绩溪人。胡舜陟次子,以荫授迪功郎、两浙转运司干办公事,官至奉议郎,知常州晋陵县。绍兴六年(1136),父亲在广西任上时,他随父去了广西。被授为广西经略安抚司书写机宜文字,转文林郎、承直郎,就差广西提刑司干办公事,前后达7年之久。父子俩为官清正,所至皆有政绩。他们所处的时代,正是金兵南侵,南宋统治者苟安江南一隅的时代,胡氏父子具有爱国热忱,积极支持岳飞收复中原的抗金活动。绍兴十二年(1142)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害死岳飞,胡舜陟义愤填膺,仗义直言,-高宗,为岳飞辨诬,胡舜陟因此被秦桧借故下狱致死。胡仔既痛奸佞之当道,又悲父亲之冤死,愤然辞去当时任职的晋陵县令,归隐于浙江湖州的苕溪。胡仔选择苕溪定居,恐与他偏爱苏东坡有关。苏东坡知湖州时,多次到过苕溪,有“去曷来震都如梦,只有苕溪可倚楼”、“山一带,水一派,流水白云长自在”之诗句。
胡仔远离尘世,“日以渔钓自适”,自号苕溪渔隐。临河筑屋数间,浸淫于历代诗词名家的作品,留心吟咏,悉心研究、分析,考论古诗人所作,乐此不疲。他日以继夜,“终月明窗净几,日披手抄。”默默无闻二十载,写下了《苕溪渔隐丛话》前集60卷。他虽自号“苕溪渔隐”,却一直未忘记自己的家乡。他说:“绩溪乃余桑梓之地”。他在《〈苕溪水阁诗〉并序》中记下了这种浓浓的思乡之情。诗云:“三间小屋贾耘老,一首佳词沈会宗,无限当时好风月。如今总属绩溪翁。”丛话中提及湘中浯溪的石岸时,他不无自豪地说:“吾乡乳溪有石崖,亦光能鉴物,与浯溪石崖正相类,人因呼为石照。”绍兴三十二年,他被重新起用,任福建转运用司干办公事,不知什么原因,他只干了3年,又归隐苕溪,继续他的《苕溪渔隐丛话》写作。直到乾道三年(1167),完成了后集四十卷,前后集合起来正好为100卷50余万言。
《苕溪渔隐丛话》是一部诗论著作,为北宋诗话总集,是以阮阅《诗话总龟》为基础而作。它采撷各家诗话之长,搜集大量自国风、汉、魏、六朝以至南渡之初,近百位诗家名作的内容、艺术技巧、格律、掌故等历史资料,汇集成一部简明而形象的诗歌发展史。胡仔论诗,以李、杜、苏、黄为诗之集大成者,多所品藻,而“以子美之诗为宗”,谓学诗当“师少陵而友江西”。它重视大家,尤其是北宋四大家;推尊苏黄等元祐诗人;重视创作的时代氛围以及前代作家如杜甫等对宋诗的巨大影响。《丛话》在诗史观上“宗唐祧宋”,既肯定宋诗的历史地位,又对其创作得失有清醒的认识和正确的判断。《丛话》突破前人以“品”分类的体例。以“大家、名家”为纲编纂、既能真实地反映诗歌发展的实际情况,也能给诗人以准确的历史定位。同时,胡仔还阐述了自己对诗歌创作的真知灼见,以为诗必“自出胸臆”,“思新语奇”,方得其妙;“循习陈言”,“规摹旧作”,则不足道。诗又贵含蓄,“托物以寓言”,“意在言外”,不可“一览而意尽”。抒情、写景、状物,皆应“当于理”,并须“简而妙”,“古今诗人以诗名世者,或只一句,或只一联,或只一篇”,即播传后世,故佳句、名篇不在言多。该书还论及诗格、句法、声律与鉴赏,诗人修养等。
《苕溪渔隐丛话》是我国历史上一部很有影响的诗话集,《四库提要》认为它和阮阅的《诗话总龟》二书相辅相行,“北宋前的诗话,大抵略备矣。”当代诗学大家钱仲联先生说:“今人所编的宋代诗话辑逸本,其许多材料很多取自胡仔书中。”谭正壁先生主编《中国文学家大辞典》评“丛话”:“去取谨严,为诗话中杰作。”
除了《苕溪渔隐丛话》,胡仔另著有《孔子编年》5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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