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至1975年,四川博物馆等单位组成联合考察队进行了三次发掘,发掘总面积570平方米,清理墓葬208座,出土文物1250余件。主要有石斧、石锛、石杵、石镰、纺轮、骨针、蚌镰、网坠等生产工具。陶器以红陶为主,黑陶、灰陶次之,三足器极少。彩陶文饰和戳印纹颇具特色。器形有豆、曲腹杯、碗、罐、盘、瓶、盆、钵等,其中筒形瓶、高圈足深腹豆和曲腹杯是大溪文化具有代表性的器物。装饰品有玉、石、骨、象牙、兽牙等几种,主要有耳饰、项饰和臂饰三类。还有空心石球人面浮雕悬饰等艺术品。 在大溪遗址墓葬中,死者均埋在氏族公共墓地,头向一般为正南,早期以仰身直肢葬为主,同时也有俯身葬和侧身葬。绝大多数墓有随葬品,女性墓一般教男性丰富,最多有30余件,有的石镯、镶牙镯,出土时还佩带在死者臂骨上。在几座墓里还发现整条鱼骨和龟甲,以鱼随葬的现象在中国新石器文化中尚属少见。
另外,还有以狗为牺牲的。大溪遗址早晚两期墓葬所反映的社会性质,有很大的变异。大溪文化的早期为母系氏族公社的繁荣阶段,晚期为父系氏族公社的萌芽阶段。大溪文化与中原地区的仰韶文化,都是新石器时期不同类型的重要文化遗存,它们之间存在相互交流影响的因素。目前,学术界一般认为大溪文化与屈家岭文化是同一文化类型的两个不同发展阶段,屈家岭文化是在大溪文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2007年5月中旬,重庆东南地区首次发现大溪文化遗址,出土了典型的大溪文化中期双人合葬墓葬等珍贵遗迹遗物。此次发现的大溪文化遗址位于重庆市酉阳县酉酬水电站工程库区,清理出墓葬和柱洞等建筑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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