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物纹饰为:弦纹、绳纹、条纹、小方格纹、兰纹、附加堆纹。其它残片有: 甑、釜及带快戳记陶口沿,当时为战国――汉代居住遗址和墓葬地。1956年9月7日定为河北省级保护单位,1973年定为市级保护单位,1982年7月9日再次定为天津市级保护单位。
天津宁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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