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春伙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优秀的军事指挥员、天津警备区第五离职干部休养所离休干部、原66军副军长丁春伙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2年3月15日在天津逝世,享年90岁。
丁春伙同志,1922年12月出生,1941年4月入伍,194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班长、政治指导员、政治教导员、营长、副团长、团长、军事学院基本系学员、副师长、北京军区工程兵第5工区主任、师长、副军长等职,1955年被军区选为党代表大会代表,1981年2月离职休养。曾荣获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和独立功勋荣誉章。
革命战争年代,丁春伙同志出生入死,奋勇杀敌,勇于献身。先后参加了草家峪、柏来树、龙泉关等数十次战斗。解放战争时期,先后参加了察哈尔浑源、大同、石家庄、天镇、应县、集宁、第一、二次保北、张家口、太原等战役。多次受到上级通令表彰。抗美援朝战争时期,他先后参加了一、二、三次战役,面对强敌,浴血奋战,身负重伤。
1962年初奉命组建军区防化团,作为第一任团长,0完成建团初期的各项任务。同年,调回66军任586团团长,率团入闽作战,粉碎蒋匪-企图。1964年任副师长,参与组织部队参加了全军“大练兵”活动,接受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检阅。1965年奉命组建北京军区工程兵第5工区,实现了当年组建,当年开工,0完成了以三座“人造山”为主的天津地区国防工程,加强了渤海前沿的战场建设。1973年,他挂帅组织部队军工自建,完成了军部办公楼、招待所和家属宿舍的建设。1975年,他任总指挥,组织部队0完成了第四届全国运动会开幕式“刺杀操”表演的重大政治任务。1976年唐山大地震发生后,他任天津市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副组长,积极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1978年,他率工作组在基层蹲点,创造了“二十项”管理办法,加强部队正规化管理,被全军推广。
离休后,丁春伙同志继续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关心国家和军队建设的大事。他关心干休所建设,关心支持工作人员的工作,多年担任干休所老干部管委会主任,多次被评为先进离休干部。
丁春伙同志在70余年的革命生涯中,始终政治立场坚定,对国家对民族无限忠诚,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无限热诚,对国防和军队建设无限执著。他一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工作扎实,为人朴实,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他一向顾全大局,公道正派,敢于负责,从不争功诿过。他始终保持着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严以律己,克己奉公。
丁春伙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他把自己毕生的精力全部献给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人民军队的建设事业。他的逝世,使我党失去了一名好党员,使我军失去了一名好干部,使我们大家失去了一名好同志、好战友、好领导,他的革命精神、崇高品质和优良作风,永远值得我们怀念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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