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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三江“二月二”侗族大歌节

明礼2024-01-09

广西三江“二月二”侗族大歌节

在侗乡,人们常说:“侗人文化三样宝:鼓楼、大歌和花桥。”侗族人家视歌为宝,这是毋庸置疑的。

“饭养身,歌养心”,歌与侗家人的社会生活密切相关,不可分割,他们用歌来表达自己的情感,用歌来倾诉自己的喜怒哀乐,在侗族聚居地的老一辈看来,歌就是知识,就是文化,谁掌握的歌多,谁就是有知识的人。作为侗歌中最精华的部分,侗族大歌至今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它以一种多声部清唱的方式,在历史的长河中悠悠地叙说着侗族同胞的生活习俗、民族秉性以及生活环境,是对侗族历史的真实记录,是侗族文化的直接表现。

侗族大歌是一种清唱的无伴奏多声部复调式合唱民歌,可分为鼓楼大歌、男声大歌、女声大歌、叙事大歌、童声大歌、混声大歌、戏曲大歌等等,其曲调悠扬,旋律优雅,多声部和谐独特,演唱技巧极高,在国际上被专家喻为“天籁之音”,享誉国内外。

“二月二”侗族大歌节是梅林传统佳节,是当地侗族同胞自发组织举办的一项重大民间活动,每年由村委会牵头,村里的老人协会、寨老组织、自然领袖和社会骨干等积极参与,参加活动组织工作的群众不下千人。首届“二月二”侗族大歌节于清朝乾隆丙辰年即1736年举办,至今己有275年历史。

每年,从农历二月初一下午开始,周边的侗民们便会不约而同地聚集于此,传唱侗歌直至通宵达旦。由于以前侗族没有自己的文字,许多优秀的文化传统、生活习俗、社交礼仪等都是靠着优美的歌声一代一代往下传,“汉人有字传书本,侗族无字传歌声;祖辈传唱到父辈,父辈传唱到儿孙”是侗歌传承的真实写照。

2007年被列入全国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年,侗族大歌被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国际上被誉为“清泉般闪光的音乐,掠过古梦边缘的旋律”。当地侗民以此为契机,创新了一些富有思想内涵的文艺节目,进一步挖掘和弘扬侗族大歌文化的精髓,如今的侗族大歌正以崭新的姿态走出大山、走向全国、迈向世界。

如今,每年到场参加节日活动的干群及游客高达数万人,“二月二”侗族大歌节对促进侗族地区的文化和经济交流,增进黔、桂毗邻地区的民族团结和旅游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江县梅林乡凭侗族大歌,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民间艺术之乡”荣誉称号,获得国家文化部授予“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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