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畲族的丧葬

江洁氏2023-10-26

畲族的丧葬

畲(shē)族的丧葬,根据史书记载,闽、浙、赣等地畲民早期盛行火葬。据《闽峤輶(yóu)录》和《永春县志》记载:闽东、闽南的畲民“人死刳(kū,从中间破开再挖空)木纳尸……乃焚木拾骨浮葬之”。浙江《龙游县志》说:畲民“葬者亦须停棺于野数年,然后举火烧化,贮以瓶而埋之”。

江西《贵溪县志》也说:畲民“遭亲丧,舁棺至山麓火化之,拾其骨,请于主人求隙地葬,不起坟”。畲族的这种火葬习俗,既与古代频繁迁徙历史有密切联系,也与浓厚的崇拜祖先鬼魂观念有关。但随着他们迁居历史的结束,火葬习俗也随之消失。此时又受到汉族丧葬文化的影响,他们便“改其焚尸浮葬之习”,普遍实行纳尸于棺起坟土葬的习俗。

丧葬各地畲民都非常重视。但由于贫富差别,因此,丧葬仪礼就有简繁之异。简单的,人死后,孝子到河边烧些纸钱,“买水”回来,洗净尸体,更衣入棺,请人“开路灯”,意谓请死者魂归祠堂,然后行柩山上挖穴埋葬。

有的人死后,陈尸在家二三天,俗称“摊尸”,等待死者是否还能起死转生,过后在山坡挖穴,称“土塘”,将棺柩推进去,洞口封以石块,葬礼就告结束。这种简约的葬礼,多属那些家庭经济困难的。而富有人家,往往尸体入棺后将柩停放家中,守丧二三年,方行举葬。

不仅丧事大操大办,而且还有数不清的繁文缛节。但就畲族丧葬的一般仪式而言,大致有人死报丧、净尸入殓、出殡落葬和超度亡灵等。

畲族丧葬形式是土葬,保留有拾骨重葬习俗。

畲(shē)人的丧葬习俗,从传统与史料来看,早期的葬习为悬棺葬和火葬。在畲族中广为流传的《盘瓠(hù)王歌》中就载有畲人祖先盘瓠“半年是清闲,日日擎弓去射箭”,“石壁岩前山羊打,被羊抵落石壁前”乃“跌落石壁前,身尸挂在树尾上,老鸦来叫引路线”,“一阵龙风来发起,吹断树尾搁不牢,大大小小跑地拜,句句哭公是不该”的传说。因“高岩石壁崎又岖”所以无法取得祖先尸身,只好“任得树梢安祖坟”,后世畲人为怀念先祖于是便悬棺而葬了。三国时,吴沈莹在《临海水土志》中有“人悬棺”的记载。“人”即历史上的“南蛮”,它是畲族等南方民族的先人。由此可见,畲人悬棺而葬的习俗由来已久。

火葬大多见于明代的一些文献上。《天下郡国利病书》中记有广东畲民,“有病殁;则焚其室庐而徙居焉”。(宁国市畲族地区)在人死后要“捡金”(即把人体的遗骨开棺捡起,装入一瓷瓶和坛中,封好瓶口然后再埋起来),此习概由此而来。火葬,同畲族频繁的迁移,强烈的怀祖心理有关。因为他们每迁一地,都希望与祖先同行,那么火葬则是一种比较好的方法了,因为人体火化之后,骨灰体积很小,便于携带。定居以后,受汉族葬俗的影响,火葬习俗逐渐抛弃转而流行土葬。不过,其中的过程和细节跟汉人土葬有所不同,体现了这一民族的自身特色。丧葬的过程一般分为以下四步:人死报丧,净尸入殓,超度亡灵,出柩落葬。在这些过程中又有诸多细节:如正好在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日至正月初一期间逢丧,则应不惊动任何人,在家停丧数日,以免冲淡节日的喜庆之气。报丧时,报丧者应臂缠白布条,一路上行人、车辆均应为其让路。哭丧时,眼泪不得滴在死身者上;出柩时须由孝子扶棺,在路上如遇有沟坎,孝子要“背棺”(即托棺:孝子先弯腰站在沟里或坎下,让灵柩擦背而过)。就整个丧事过程而言,一个最突出的特点是“以歌代泣”。以悲歌来表示对死者的哀悼。

畲族现行土葬,历史上曾实行过火葬。清代卞宝弟《闽峤车酋轩录》记载闽东霞浦畲民葬制与之相类。明清时期畲民迁徙频繁,以火葬焚尸取其骨殖便于搬迁时携带。初从福建迁入浙江处州府的畲民在村中设“亡人台”,叠柴禾焚尸,将骨灰分装7个陶罐,称为"三魂七魄",并秘密分葬7处,认为人死焚尸以求来世长得漂亮。今丽水地区(原处州府)畲村尚存“亡人台”遗址。随着定居时间的延长以及与汉人杂处,遂采用当地汉人流行的土葬。

今畲家土葬一般形式有三:

① 采用“二次葬”,又称“拾骨葬”。

② 一次完成坟墓的棺木土葬。

③ 停棺拾骨土葬。在闽东、浙南、粤东等地畲村流传着畲族悬棺葬的传说。

(一)丧俗

火葬

据福州地区畲族的传说和有关资料记载,畲族在迁徙频繁时期采用火葬。即人死后置火中焚烧,后取其骨灰盛于陶瓮(俗称“灰瓮”)。当迁往新址时将灰瓮带走,暂埋于新址附近山地;再迁时又将其掏出继续带走,直至定居后始择地正式安葬。明代中期,受汉族影响,葬俗多改土葬,但仍有少数人相沿其俗。民国初期,罗源西溪畲族居民在迁居安井村时,曾将其母骨灰瓮带往安井,历数年返回时又将其母的骨灰带回原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此俗已绝迹。

悬葬

福州地区畲族有悬葬之俗。悬葬又称岩葬。通常的葬法有2种:一是将盛有骨灰的陶瓮置于高处的石洞和田崖的石穴之中,外叠乱石遮挡。罗源县安井村灰瓮岩石洞至今仍保存3个古时陶瓮及部分骨灰;二是在山上的半崖处挖掘土洞,将棺木置其中,洞口用石块和泥巴封堵,过三年或更长些时间取骨(个别还采用焚烧)装于陶瓮,然后移葬他处。此俗,罗源县霍口、飞竹等地畲村仍沿袭。据罗源县内部分畲族相传,此葬俗始于古时的悬棺葬。其说法有二:一种说法是畲族祖先盘瓠为天上“星辰降世,生不落地,死不落土”,悬葬则寓其意;另一说法是畲族祖先盘瓠生前被鹿撞死凤凰山崖,葬于崖前,其子孙仿其祖先葬法。

(二)丧仪

福州地区畲族称老人过世为“老了”或“过山了”。畲族明代以前的丧仪无考,明代中期起随着改为土葬后,与汉人的葬仪大同小异,但穷、富之间又有简、繁之别。

福州地区畲族称50岁以上的人在家亡故,男者称“寿终正寝”,女者称“寿终内寝”。死者断气时,即鸣鞭炮,以通知族人前来帮工。正常死亡停尸厅堂,立好灵位,以供吊唁。同时撤去蚊帐、棉絮,并用一张白纸钻三个孔,即两孔为眼,一孔为鼻掩盖于死者面部(称“安面”),然后用被单覆盖全身,在死者床前点油灯,摆一碗米饭。油灯谓“照眼”。直点至入殓为止;米饭谓“走路饭”。称给死者吃了好上路,并于饭上点香,且不能中断,直至入殓为止。畲族尊重母系亲戚,因此首先要派人到嫡系亲戚家报丧。负责报丧的人必带雨伞和粗纸条,中途不能随便串门,要直接到达目的地,到时把雨伞靠于门外,不能带伞入门。入门后将粗纸条放在凳上,被通知者见雨伞置法和粗纸条即知有人亡故。丧家为死者更衣时应先沐浴,烧沐浴汤的水由媳妇直接到溪中取,取水时如死者为男性则顺流舀水,意男者在天;死者是女性,要逆流舀水,意女居地。清水取回后烧汤。沐浴时用毛巾在死者额、胸前、手、脚分别揩3下,死者一般要着新衣,但贫困者亦用旧衣补充。未收殓前,亲属轮流守灵,防止狗、猫近前。

嫡系亲戚到时,孝男孝女及媳妇应穿麻衣,跪于门前迎接。待嫡系亲戚到齐后开启正屏门,并移尸后厅置于靠背椅上,后支杆秤。王师开始念咒诵经,亲戚分别行三跪九叩或三鞠躬礼,与遗体告别,最后入棺。死者当晚殡殓,请王师或道士念咒、诵经,称“点药师”,由当晚至次日早上。当仪式行至焚烧阴银时,孝男孝女需用木杆在廊前等地敲打,谓吓退其他死鬼,钱不会被其抢走。此后每七天(以死者死亡之日起计算)皆请王师或道士念咒诵经,谓“做七”,共举行七次,最后一次俗称“断七”。死后一百日、一周年、三周年均应请王师或道士做“功德”,为死者超度亡灵。每次做“功德”,短者一昼夜,长者五昼夜。旧时丧制,孝男一百日内不能理发和赴宴;一年内家中不裹糕、蒸糕,谓过“苦节”、“苦年”。如果一百日内未娶亲的要待三年后才能娶。戴孝分“七七”(即49天)、百日、三年等3种。

出殡择吉日,设家堂祭,孝男孝女跪列两旁,儿孙辈一一跪拜。灵柩出门的程式为头向门外,退出门后转为尾向前,意为不让风水被死人带走。灵柩出门之后由女婿办“拦马祭”,又称“路祭”,由女婿跪拜。送葬队伍以彩旗锣为前导,彩旗锣每个儿子一面,长孙的旗番为兰色,其后为“火炉灯”,每个儿子一担,内装斗灯和装有木炭的钵,返回时必须点燃,寓人丁兴旺、长发其祥之意。送葬时女辈一般只送村口即返回,孝男孝孙则护灵柩上山,安葬完毕后称“回龙”,回龙队伍应从原路返回。在回龙队伍未进屋前家里应按儿子的多少准备水、米各一担,水中置葱、稻秆、柚,寓“抢”、“赶”、“富”之意。彩旗锣未进屋前应先将水、米分别挑入倒入水缸或米瓮。“回龙”后,丧家便设几桌酒席,答谢前来送葬者及亲戚朋友。安葬的第三天亲属上坟,摆供品、烧阴银,称“做伏山”,意为察看安葬时是否处理妥当。

罗源畲族俗规,死者不满50岁的不能开厅(即正屏门),不能放在后厅收殓,葬仪从略。凡在户外死亡的,尸体不能进门,就地或在村外收殓埋葬,丧事从简。

畲族丧葬习俗最大的特点有二:一是女人过世时收殓入棺的寿衣必是出嫁时当新娘子时的嫁衣。二是以歌代哭,其内容大都是缅怀祖宗,悼念、歌颂死者生前的为人,祈祷死者安息,也有的忏悔自己对死者的不足之处而引起的反驳的对歌,歌词悲怆,催人泪下。

摘录两首以示存史:

哭娘歌:没有爹娘无主张,家有金银枉思量;有钱能买千般物,难买堂上双爹娘。

祭祀歌:敲起柴片闹纷纷,孝男孝女细细忖;你在阴府要保佑,人丁兴旺万年春。爹也空来崽也空,黄泉路上信难通;生时若不行孝顺,死掉空激是没功。得悠悠,且悠悠,莫论人间春与秋;先古贤人讲不尽,哪有世人命不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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