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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睢州“壬午之变”(2)

明钰2024-02-09

二、壬午年九月间睢州城被淹

光绪《睢州志》载:“九月复决河灌汴。狂流南奔,遂溃新西门堤口,又决右翼门(新城西小北门)入新城。新城水满,复由水门(在旧城东南隅)入旧城。官舍民庐,庙刹学宫,咸付洪波。其未湮者,又为许定国(明驻睢州的河南总兵)兵丁拆毁。所存者旧城金锁岭(老北关高处)、襄陵(今襄园)上数家,新城则东西一街(今建设路、解放路)而已。即昔水患移居之高阜处也。”“崇祯壬午,堤大溃决。”“十五年壬午九月二十五日河决,新旧两城皆陷。”“壬午以后,因闯寇决河淹汴,遂为巨浸者数载。及河流归旧,地尽沮洳,芦苇白茅一望无际。”

罗汝才、袁时中率领的起义军壬午三月二十二日攻陷睢州城后,二十三日又攻陷了宁陵,二十五日到达归德,与李自成军会合,二十七日归德被攻陷。四月十一日复经睢州西去第三次攻汴。这次,李自成军又围困开封4个半月,仍未攻克。在攻守处于胶着状态下,双方都想以水代兵。九月十五日,黄河决口。大水如崩而至,在淹了开封之后,滚滚向东南方向流去。涛涛洪水很快冲进睢州新旧两城。自此,旧城废而成湖。

关于这次黄河决口,历史研究者说法不一,有说是农民军在久攻不下、无计可施的情况下扒的,有说是官军为解开封之困,掘黄河以淹退农民军的,有说是官军、农民军先后掘河的,也有说是属黄河发洪水自然决口的。总之,好似都言之有理,但都没有确凿不辨的证据。多数研究者认同或倾向官军、农民军先后掘河说。

发生在明崇祯十五年的睢州“壬午之变”,城墙被毁,使睢州城失去了防御匪盗和洪水的功能。时局混乱,官府似有若无。这两种情况交织起来,睢州百姓自然在劫难逃。《睢州志》载:“……有狼及野豕。自壬午城破后,土地荒芜,渐有野豕、獐鹿之属,残毁田禾,有狼食人,通达大道亦挟兵刃自己。”“自壬午至乙酉(1645),城破官逃,盗贼蜂起;野鸡岗有宁珍,长岗有王文焕,营头不下百余。杀掠之惨,亘古罕有。”“壬午之变”给睢州社会和百姓带来的乱局和灾难,持续一年后,其情方有所好转,“至(乙酉)三月豫王定归德,睢民始得安寝焉”。

纵谈睢州“壬午之变”,我们可否得出以下几条结论:

(1)明崇祯十五年,是睢州历史上遭难最为惨重的一年;

(2)攻陷睢州城的说是李自成军,其实李自成并未亲临;

(3)睢州城墙、城壕被平毁的可能只是部分,因为起义军在睢州时间很短(有1天和3天两种说法),不可能把高大坚固的新旧城墙、城壕都扒了平了;

(4)这次黄河决口还不能一口咬定就是李自成干的;

(5)一个统治要推翻另一个统治的暴力革命,必然要对旧政权堡垒的城府进行无情摧击,对官宦进行残酷捕杀,对财主进行肆意抢掠,历朝历代,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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