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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生命礼俗禁忌揭密(4)

龙宇昊2024-08-08

台湾嫁娶禁忌

台湾俗语:「种到歹田望后冬,娶到歹某一世人」,婚姻是一辈子的事,总是希望新人能白头偕老,因此在嫁娶的每一个过程都有必需遵守的禁忌。

首先在寻找对象时就有年龄(忌差三、六、九)、生肖(忌龙虎斗、羊入虎口、两虎相争、鸡飞狗跳)、同姓、特定姓氏不婚(如张廖简、董杨、柯蔡或宜兰陈林李)等,此外更有八字不合、断掌(断掌查某守空房)、额头纹(额头叉克大家)等禁忌。

传统婚礼过程繁杂规矩甚多,现代婚俗已简化到仅存说亲、订婚、结婚、归宁几项仪式。而且每一阶段各有禁忌。现代婚俗已鲜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通常男女朋友在交往一段时间之后,就请长辈或民代前往「讲亲晟」。提亲一般是商议聘金、嫁妆、喜饼数量,提亲不可说不吉利的话,且不得接受女方招待,甚至连水都不能喝,因婚事未决互不亏欠。

订婚时戴戒指忌将戒指套到底才不会将对方「压落底」;聘金分大小订,收聘礼时只收小订,不可收错或全收。男方所送订婚「十二礼」,其中猪肉块必需将肉剔下,猪骨则需送还男方,代表「吃恁的肉,无啃恁的骨」,表示不过分之意;喜饼也必需送回六或十二盒;新人不得吃自己的喜饼,否则会将自己的福气吃掉;传统的喜饼俗称「大饼」,忌烘烤得太焦否则新娘会「赤扒扒」。

订婚之后由女方请客,但需由男方付费,称为「压桌钱」。订婚宴客的男方亲人不可吃到最后一道菜(吃到底表示很过分),需提前离席,而且双方不得说​​再见或邀请亲家常来,据说否则会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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