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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民间习俗(3)

雾里有江馆2024-02-15

南阳日常生活中,亦有许多禁忌,其中无论是属于信仰的,还是属于感情道德的,对人都具有不同程度的约束力。吃饭时不论是在自己家里,还是在他人家里,抑或是在公共食堂、饭店,不仅忌讳用筷子敲饭碗,而且忌讳用手紧紧地攥着饭碗,因为这是讨饭人常显现的举动。为他人盛饭,忌讳将筷子直插或交叉插在饭食上,这样容易使人联想到供奉死人的放法。不能从窗口或门槛里向外或向内递食物,据说吃了这样递过来的食物有得噎食病之虞。“送客饺子迎客面”,不能在客人进门的第一顿饭就吃饺子,否则就意味着客人不受欢迎。客人食用饭菜时,不可随意移动座位。东汉应劭《风俗通义》中即有“坐不移樽”的记述。

民间对于鸡、乌鸦、猫头鹰、老鼠、蛇等的禁忌,是远古动物崇拜和图腾崇拜在民俗中的遗存。这些动物在远古时期都曾因充当过原始人的祖先或保护神而受到先民无休止的崇拜,禁忌也就随之而滋生了。

在原始民族里,对图腾禁忌之破坏被视为最大的罪恶,全族的人都将参与报复,就像处置一件对全族都有危险或威胁的事情一样。法国学者雷诺在对图腾禁忌进行归纳时更强调指出,不准杀害或食用图腾,如果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必须杀害图腾时,则一定要举行请求宽恕的仪式,同时制造各种不同的技巧和借口来试图减轻破坏此禁忌后可能遭受到的报复;在图腾部落内部的人们常深信他们与图腾是同源,若图腾因意外而死时,必须一如族人死亡那样举行哀悼和埋葬。图腾具有警告和领导其部落的作用,能够赐福,也能够降灾,所以必须万分尊敬并禁忌。鸡、雉(野鸡)在古代是民众崇拜祭祀的对象。

南阳民间在杀鸡吃其肉前,若是回民,则要求阿訇诵经之后宰杀;若是汉民,则常常在磨刀霍霍向鸡的时候,口中念念有词道:“鸡呀鸡呀你别怪,你是俺家一道菜”,以此为借口来减轻杀食祖先图腾崇拜的心理负担,以求内心的平衡。雌鸡如果司晨打鸣,则极为不祥。《尚书·牧誓》曾作过这样的记载:

古人有言,曰“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

意为若雌鸡在清晨打鸣,家里将会死人。人们还相信,公鸡若打鸣过早,亦凶不吉。综上所述可见,由鸡雉崇拜,衍生了对鸡的禁忌。

乌鸦在南阳民间也被视为不祥之鸟。由于它通体漆黑,有如丧服,又加之其音质如同木匠以锯解木,喜食腐物,故而被世人视为不祥之物。自古以来,乌鸦都备受世人厌恶。南阳民间坚信,若早晨起床后听到乌鸦之鸣则为不吉,若乌鸦绕屋飞行,则此宅主凶。“有灾乌鸦叫”。南阳民众对此深信不疑。

猫头鹰,古书上称其为鸱号鸟,南阳民间称其为夜猫子。因其叫声凄厉,曾被古人称为“恶声之鸟”,它的出现预示着不祥,“夜猫子进宅,无凶不来”,南阳民间如是说。在民间,猫头鹰一直是不祥的化身。《史记·贾生列传》载,一只猫头鹰飞入贾谊的屋子里,贾打开占书一查,书上说这种鸟飞来,预示着主人即将亡去。猫头鹰昼伏夜出,栖息于荒岗乱坟间,叫声刺耳怪异,世人觉得它与心目中的鬼的生活习性相同,所以深恶之,生活中十分禁忌它的出现。

在南阳,对于养蚕亦有许多禁忌,如养蚕者禁忌死及其谐音,故而蚕屎不能称为“屎”,而唤其“蚕沙”,戴孝人不能进入蚕房。忌说蚕长,而要称做蚕高。出蚕后在蚕室方向忌讳动土,蚕室内禁忌睡觉,这是惟恐蚕懒不作茧。

原始的动物崇拜的复杂多样性,导致了目前民间动物禁忌的多样性,除了上述几种动物禁忌之外,在南阳民间,还广泛地存在着马、羊、牛、鱼、狗、猫等等的动物禁忌。原始动物图腾崇拜在民众意识中的留存,导致了人的潜意中自觉不自觉地将自己的命运与动物的某些行为联系在一起,视动物的某些正常和异常现象为自己某种宿命的兆示,这便是人们对动物禁忌产生的思想认识基础。在这种思想认识之上,又加上人类意识深处的鬼神观念的作用,人们无法排除灵魂中对动物的某些畏惧成分,对动物的禁忌便由此而产生。人们企图用禁忌的形式来表达对动物的崇拜,以此调节与它们的关系。这种对动物的禁忌民俗,在鬼神等超自然观念未被彻底消除之前,恐怕不会很快完全退出历史舞台的,它必将代代繁衍下去,在以后的历史流变中,吐故纳新,获得一些新的质料和内容。

对枝繁叶茂的大树、古树,南阳民间常常认为是仙家的藏身之所,对此有许多禁忌。至于桃、柏、槐等树种更被视为神树,丝毫不能亵渎。对这些大树,一不能污言秽语相加,二不能砍伐。因为南阳民众朴素地认为,树龄一旦久远,不仅树上住有仙家(鬼神),而且自身亦会成精,任何猥亵性的举动便会有冒犯神灵之嫌。更有许多传说,说得活灵活现,言某县某乡某村为某事急需木材若干,打起了古树的主意,在砍伐时锯得树木流血,而且树倒之时就是参与砍伐的各色人等魂丧九泉之日,遭到了恶报等等。此类传说,不仅见于民众口头流传,而且也广见于古代典籍文献:“景公有所爱槐,令吏谨守之。植木悬之,下令曰:犯槐者刑,伤之者死。”(《晏子春秋》)以政令的形式杜绝砍伐,其缘由乃出自景公之爱槐。爱者,崇拜之谓也。若某人一意孤行,待树以不仁,则“伤之者死”。

曹操,这位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其命便丧于此。“建安二十五年正月,魏武在洛阳起建始殿,伐濯龙树而血出。又掘徙梨,根伤而血出。魏武恶之,遂寝疾,是月崩。”(《后汉书·五行志》)树与人同,乃血肉之躯,有知觉和意识,曹操要建宫殿,伐之,不仅流了许多血,而且其命亦被树妨死。曹操在树精面前尚且如此,何况凡人乎?故而世人多不愿向百年老树举刀。正因为树木与鬼神有如此密切的关系,所以民间自汉代始,在坟地种植一些树木如松、柏、银杏、桂等以安慰亡灵。在对树种的选择及种植处所上,亦有禁忌。南阳民间除了忌讳在墓地种植棕树等树种外,还有“前不栽桑,后不插柳,院子里不栽鬼拍手(小叶杨树)”的禁忌。棕与终、桑与丧音近,墓地种棕为墓地种终,门前栽桑即为门前栽丧,声音难听,故忌之。鬼拍手又名小叶杨,遇风时啪啪作响,如同有人拍手。若天气阴霾沉重,听起来更觉NFAA3人,故常为陵园墓地树种,种在院中则深为人们所忌讳。

在树木的使用上南阳民间也有很多禁忌。南阳民间素有厚生重死的传统。生,源自生命的孕育;死,终于墓穴棺椁的营造。所以,在人生两极,民间于用木上有许多讲究。生命的孕育始于青年男女的结合。在婚嫁家具的制作上,南阳民间多用楝木、椿木,此类木材系本地所产,木纹美观,强度及性能近似香樟,耐磨擦不怕虫蛀,材质细密均匀,易加工耐使用,物美价廉,深受民间普通人家适龄青年的欢迎,常用成习。在用此类木材制作婚嫁家具时,民众赋予了它优美而富想像力的说词,词曰:

楝木床(梆),椿木腿,先领(即生育)小伙子(即男孩子)后领女儿(即女孩子)。

有儿有女,美满家庭之相也。除此之外,柞木、楸木、桐木等也可用来当做制家具的材料。它们以具有胀缩性小,不易翘曲开裂的优越性而在家具生产中得到广泛使用。楠木、红木,材色黄褐略带浅绿,木纹斜行,富光泽,木质稠密,能耐久,具香气,虽为家具的上乘材料,但因价高而不能受到一般普通家庭的青睐。榆木虽然材质优良,纹理细致,坚硬耐用,本为制作家具和棺木的上好材料,但终因其条理不顺,木质顽硬而受到南阳民间的摒弃。在南阳民间有“榆木疙瘩不开窍”一俗语存焉,故而世人惟恐下辈人不聪明不知理,心理深处拒斥用该木种制作的结婚家具或棺材。况且,榆木之叶皮可以食用,味微甘滑,易遭虫蛀,民间对榆木的禁忌便更易理解了。

民间的讳饰多以汉族为主导,回、蒙、苗等少数民族则仿效于汉族,故而在南阳民间形成了一个基本上统一的讳饰文化圈,在这一文化圈中,其禁忌主要表现在服饰的颜色、款式、穿戴及放置的位置等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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