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厅
介绍
落成于1929年的市政厅和高等法院比邻而居,原名市府办公厅。它是远东地区最古老的荷兰建筑,见证了新加坡许多历史性的重要时刻。 1952年英国国王乔治六世正式颁布法令,将新加坡升格为“市” ,同时派遣肯特公爵夫人担任特使抵达新加坡。正是在实施这项改制后,这座建筑才改名为市政厅,这也被视为新加坡迈向自治、独立的-体制的一大步。 1945年9月12日,日军将领板垣在市政厅台阶前递上投降书,由当时任盟军东南亚最高统帅的蒙巴顿将军受降,并宣称:“谨代表新加坡全体人民,接受此项投降”。 时至今日,市政厅依然是办理市政事务的机构所在。 交通
地址:圣安德烈路(St.Andrew's Road) 地铁:NS线或EW线,市政厅站(CityHall),车站编号NS25、EW13。
新加坡新加坡
(暂无图片,欢迎提供。)
[以上内容由网友"Billy"分享。]
以下与市政厅相关信息:
以下市政厅相关信息关注度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