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洪春
杨洪春,苗族,1913年生于云南省屏边县一个穷苦的农民家庭。他自幼随父辈租田耕种,一年辛苦所得,除交地主租子外,所剩无几,过着食不裹腹、衣不蔽体的悲惨生活。国民党抓兵派款,逼得杨洪春一家背井离乡,四处飘零,1943年辗转来到师宗县高良区科白乡定居,以狩猎和种植为业谋生。
杨洪春身体剽悍,骁勇善猎,枪法很准,获得周围几十里群众交口称赞,因而被高良地区大恶霸地主何廷珍看中,逼着杨洪春去当他的贴身保镖。何廷珍出门前呼后拥,荷枪实弹,耀武扬威,对百姓00,横征暴敛,无恶不作,是高良地区的“土皇帝”。杨洪春目睹此情此景,暗自思量:“我也是个穷人,为什么要帮恶霸欺压穷人?”朴素的正义感使他下定决心:“不能替恶霸卖命。”不几天,杨洪春毅然不辞而别,回家狩猎种田。从此遭到何廷珍的嫉妒和怀恨。
每年正月初二至初九,是苗族人民传统的“踩花山”节。“踩花山”是苗族男女青年跳舞对歌、寻偶定亲的场所。节日期间要在花场中央竖一棵笔直的松树,树顶扎上五彩布,并挂一葫芦好酒。青松象征苗族同胞永远像青松一样挺拔坚毅,彩布象征生活像彩布一样五彩缤纷。谁能爬上树去取下葫芦把酒喝完,谁就是好汉,就是苗族姑娘理想的意中人。
1949年,杨洪春被苗族乡亲推选为“花杆头”,由他主办“踩花山”节,花场设在大田里。大年初二,周围几十里地的苗族村寨家家关门闭户,男女老少像潮水般地涌进花场,欢度自己的节日。杨洪春按传统的仪式主持了“踩花山”节,花场上鞭炮、铜炮声响彻云霄,铜鼓声、芦笙声、唢呐声伴着歌声,男女老少跳起了粗犷的舞蹈。早已怀恨在心的何廷珍蓄意挑起事端,指使家丁荷枪实弹冲进会场捣乱,热闹的“踩花山”横遭破坏。杨洪春毫无惧色,镇定自若,严厉斥责何的家丁,在组织群众疏散的同时,把带枪的苗族小伙子集中起来,以防不测。来者见势不妙,只好灰溜溜地退走了。何廷珍一计不成又起了更大杀心,率领匪徒把龙向、明土库、董家寨苗族村庄的财物抢劫一空,放火把房屋烧毁,杀死村民七人,并下令赶走苗族。苗族同胞遭此劫难,杨洪春更是义愤填膺,他下定决心,等待机会为苗族同胞报仇雪恨。
1948年,云南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盘江两岸举起革命红旗。反动透顶的何廷珍弟兄,死心塌地与人民为敌。他们盘踞的高良,切断了罗盘根据地与滇东南、开广游击区的联系,严重妨碍和威胁我军的行动。更不能容忍的是何廷珍、何廷显于1948年在洛业沟伏击云南人民讨蒋自救军第八大队,杀害大队长任学源等18位干部战士。因此,要打通盘江南北通道,拔除高良三个反动据点,势在必行。1949年5月中旬,人民解放军滇桂黔边纵队,攻克高良、蚌别,消灭了何廷珍地霸武装,解放了高良。之前,杨洪春事先得到消息,主动为部队提供情报,带领侦察分队侦察地形。他还组织了一支30余人的苗族青年队伍参战,配合部队攻打蚌别据点。战斗中他英勇顽强,冲锋在前,为攻克蚌别,解放高良做出了贡献。
高良解放后,中共罗盘地委决定成立中共高良特区工作委员会和特区临时人民政府,主要任务是发动群众,武装群众,扩大党的影响,增强民族团结,建立基层政权。经特区党委报请罗盘地委批准,将杨洪春发动带领的那部分苗族青年队伍编为罗盘区警卫大队第五中队,任命杨洪春为中队长,负责高良特区的警卫工作。这支队伍组建后,在中共高良特区党委的领导下,对指战员进行政治、军事训练,使干部战士立场坚定,进步很快。中队长杨洪春首先要求加入党组织。经特区党委批准,他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为师宗苗族中的第一个共产党员。
1950年3月,高良特区撤销,高良、五洛河仍划属师宗县,杨洪春在高良区政府负责警卫工作。入党后的杨洪春,工作更加积极负责,党叫干什么就干什么,从不打折扣。党组织分配他参加征粮工作,他就带领部分武装配合工作队深入各村寨开展征粮工作。每到一村,他事先安排好岗哨,到处了解社情,宁肯自己不睡觉,也要保护好工作队的安全。他人地两熟,语言相通,经常为征粮工作队当翻译,还用民族语言宣讲形势,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解放后的高良,虽然各级人民政权已经建立,但斗争仍然复杂尖锐,混入人民政权的坏人,一有风吹草动,就伺机兴风作浪。曾0我罗盘区警卫大队四中队队长职务的何良武,暗地进行-活动,串通高良、邱北等地的反动分子破坏征粮工作,密谋策划-,妄图推翻人民政权。何良武派人来拉拢杨洪春,遭他拒绝;写恐吓信威胁杨洪春,他毫不畏惧,如实地向上级领导汇报。
1950年6月22日,何良武组织-,率土匪武装攻打高良区人民政府。高良区政府区干部和武装20余人,奋力抵抗,在寡不敌众的情况下,眼看牺牲过半,又无援救,决定突围,在突围中,杨洪春舍身还击土匪,掩护同志们撤退,不幸中弹牺牲,时年3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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