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道光《兴义府志》载,文笔塔建于道光二十四年(1844)。塔高23米,共7层,实心,递减收分,呈八角形。建筑石料骑缝垒砌,无黏合物,建筑工艺精湛,虽经百余年风雨剥蚀,石缝处仍难插一张白纸。塔南面立有一碑,刻有“笔点青云”四个大字。字体为柳字变异,清秀而刚劲。
1978年该塔被毁,仅存半壁。
贞丰县人民政府1987年公布文笔塔为县级文物保护位。1993年县人民政府集资修复。
贞丰县——文笔塔,途径塔山大道,驾车约行驶10分钟,无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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