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窝镇
地名:大窝镇 | 隶属:高县 |
行政代码:511525104 | 代码前6位:511525 |
长途区号:0831 | 邮政编码:645154 |
车牌号码:川Q | 行政级别:镇 |
人口数量:约2.82万人 | 人口密度:416人/km2 |
辖区面积:67.85平方公里 |
【基本情况】大窝镇始建于 1992 年,由原大窝、龙泉两乡合并而成。幅员面积 67.85 平方公里,辖 17 个行政村 150 个村民小组和 1 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 28155 人。南广河流经镇域 40 华里。森林覆盖率达 30% 。 【人文历史】为古代“五迟”驿道必经之地。镇内有文昌宫、石牌坊等清代古建筑。 1950 年解放, 1978 年撤区并社, 1981 年 1 月公社革命委员会改称为管理委员会, 1981 年 3 月实行政社分开建立大窝、龙泉乡政府, 1992 年撤区建镇建立大窝镇。 【农村经济】大窝镇是新兴的水果、花生、红粱、蚕桑、中药材基地。主要出产水稻、小麦、蚕茧、生猪、鸡、鸭、鹅蛋等。 2002 年— 2003 年,粮食总产量分别为 12221 吨、 11909 吨,国内生产总值分别为 4434 万元、 4159 万元,农业生产总值分别为 2404 万元、 2586 万元,财政收入分别为 486 万元、 102 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 2060 元、 2190 元。 【工业经济】大窝镇的工业经济以砖、预制件、石子加工为主,现有新型砖厂 1 家,预制件厂 4 家和石粉石子基地 1 个。 2002 年— 2003 年,乡镇企业总产值分别为 1128 万元、 1628 万元。 2003 年— 2004 年,工业总产值分别为 162 万元、 185 万元。 【公益事业】大窝镇有初中 1 所,小学 11 所,在校学生 3365 人,教师 176 人。有医院、卫生院 1 个,医生 4 人,病床 7 张。程控电话、移动通讯已开通,水电设施齐备,具备了投资开发的条件。 【荣誉称号】大窝镇先后被市政府列为“安全生产示范镇”和“市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镇”。 【机构设置】大窝镇党委政府下设党政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与计生办、财政所。直属事业单位有:农业服务中心、宣传文化中心、劳动人事保障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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