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乐镇
地名:嘉乐镇 | 隶属:高县 |
行政代码:511525103 | 代码前6位:511525 |
长途区号:0831 | 邮政编码:645154 |
车牌号码:川Q | 行政级别:镇 |
人口数量:约1.8万人 | 人口密度:374人/km2 |
辖区面积:48.13平方公里 |
【基本情况】嘉乐镇位于高县南部,距县城 17.5 公里,幅员面积 48.13 平方公里,辖 8 个行政村 82 个村民小组 1 个居委会。总人口 18042 人,其中非农业人口 467 人,农业人口 17575 人。耕地面积 22045 亩,其中田 11019 亩,地 11036 亩。气候温和,土壤肥沃。 【人文历史】清代为高县归化乡河右一甲嘉乐广。民国 18 年( 1929 )置乡。民国 24 年改联保。民国 29 年 11 月复为乡。民国 30 年 8 月,分置嘉乐乡、中心乡。 1951 年 2 月,又分置余州乡。 1956 年 2 月,余州乡并入。 1958 年 10 月,划归蕉村公社。 1959 年 9 月,划出建嘉乐公社。 1984 年复乡。 1992 年 9 月建镇。 【农村经济】嘉乐镇主产优质水稻、花生、小麦、玉米、大豆、油菜、水果等农作物。 2002 年— 2003 年,粮食总产量分别为 9649 吨、 6935 吨,国内生产总值分别为 3681 万元、 3505 万元,第一产业分别为 2987 万元、 2786 万元,财政收入分别为 268 万元、 63 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 2125 元、 2246 元。 【工业经济】 2002 年— 2003 年,乡镇企业总产值分别为 1109 万元、 1080 万元。 【公益事业】嘉乐镇有高中所,初中 1 所,小学 6 所,在校学生 2168 人,教师 111 人。有医院、卫生院 1 个,医生 21 人,病床 11 张。有镇电影队 1 个,经常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光纤电视、程控电话、移动通讯已开通,水电设施齐备,具备了投资开发的条件。 【荣誉称号】 2003 — 2004 年,荣获县委“五好党委”荣誉称号。 【机构设置】嘉乐镇党委政府下设党政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与计生办、财政所。直属事业单位有:农业服务中心、宣传文化中心、劳动人事保障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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