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凤岗社区 | 隶属:凤岗镇 |
行政代码:441900117 | 代码前6位:441900 |
长途区号:0769 | 邮政编码:523000 |
车牌号码:粤S | 行政级别:社区 |
一、基本情况 凤岗社区位于凤岗镇西北部,是凤岗镇唯一的社区,东邻黄洞,南连塘沥、凤德岭至雁田村,西北接竹塘、竹尾田村,西与三联、五联接壤,到深圳罗湖桥火车站18公里,距东莞市区52公里。总面积1.83平方公里,现下辖2个村民小组(凤岗村小组、新村小组),5个居民小组(政通小组、南区小组、北区小组、西区小组、三正小组)。截至2016年12月底,户籍人口2708户、9053人,流动人口约8117人,村籍海外华侨52人,港澳同胞105人。58个楼盘,出租屋198栋,工厂14间,大小商铺500多间。 2010年6月,居委会在上级组织部的正确指导下,结合市镇完善党代表任期制精神及社区实际,成立居委党代表工作室,在党代表工作室的职能作用下,党员群众的矛盾得到了化解、权益得到了保障、环境得到了改善,居民区党代表工作室被评为2012年东莞市红旗工作室。 居委会现下辖2个村民小组(凤岗村小组、新村小组),5个居民小组(政通小组、南区小组、北区小组、西区小组、三正小组)。 在经济发展方面,没有村级经济,组级经济(凤岗村小组经济社和新村小组经济社)2016年末净资产6106.4万元,2016年纯收入1030.1万元,其中凤岗村村民每人分红31750元,新村每人分红10103元。 二、社区发展转型过程 (一)改制成为新型社区。改制前,凤岗社区与其他村一样,设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经济组织三套班子,人员费用与办公经费由居民经联社承担,主要工作任务是管理辖区内社会事务、发展居组两级经济(1个经联社、2个经济社),户籍人口只包括2个村小组村民及老居民,只有1000多人。随着我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越来越多外来人口需要入户我镇。为解决入户问题,根据《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各镇街、市属园区成立新型社区居委会解决基层入户难问题的决定》(东委发〔2008〕17号)的文件精神,2009年,镇委、镇政府将凤岗社区居委会改制成为新型社区(一套班子,两个牌),实现改制是居委会发展以来最大变革,产生了深远影响:一是有利于解决我镇外来人口入户及管理问题。改制后,“三投靠”(即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以外形式迁入本镇的居民(镇购房入户、积分入户),其户口均迁入居委会统一管理。二是有利于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改制后,居委会工作重心转为社会管理服务,镇政府加强了业务指导,增聘了工作人员,服务范围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为迁入人口提供了社保、户籍管理、计划生育等各类服务。三是有利于解决居级经济收不抵支问题。凤岗社区经济资源主要在两个村小组经济社,原居民经联社经济资源缺乏,随着经济社会管理任务的不断增加,当时居民经联社已很难承担不断增加行政管理经费,改制后服务人群增加,更加难以维持。因此,改制后,居民经联社收归镇资产经营公司管理,居民委员会日常人员费用及办公经费由镇财政统一拨付。镇财政大力支持,解决凤岗社区的行政费用问题,使居委会人员配备逐步完善,人员待遇得到改善,人员工作积极性得到提高,服务效能得到提升。 (二)加强楼盘人员管理。改制后,先后设立5个居民小组(政通小组、南区小组、北区小组、西区小组、三正小组),其中政通小组负责全镇各楼盘办理入户、老人津贴、社保、敬老优待卡等工作;南区小组、北区小组、西区小组、三正小组专门负责全镇各楼盘计生工作跟踪、成立业主委员会、居民信息采集等工作。 三、工作方向 (一)经济建设方面。一是指导村小组用好现有资源。督促村小组按市场价调整物业租金,提高租金收缴率,并严格按照镇有关规定规范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二是协助村小组解决土地历史遗留问题。三是把握旧城改造契机,积极配合镇政府做好新村片区的“三旧”改造工作。 (二)社会管理工作方面。以三正卧龙山小区为试点,成立了党组织、居民小组、综合服务中心,逐步建立了居民自治机制,并开展各类文化惠民活动,提供多项社区服务。目前,试点工作已通过验收,成功创建为市第一批样板社区。下来,我居委会将总结样板社区创建经验,并逐步将样板社区的先进做法推广到全镇其他楼盘,切实提高对楼盘人员的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