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鸣珂
侯鸣珂(1834~1898)宇韵轩。湖南永定(今湖南张家界市永定区)人。历任署陕西孝义厅(今柞水县)同知,韩城、勉县、兴平、凤翔、保安(今志丹)、渭南、咸阳、平利、白河等县知县。
清同治二年(1863),孝义厅阴雨60多天,庄稼霉烂在地,加之洪水冲淹,收获甚微;三年(1864)六月,蝗虫自东而西,遮天蔽日,将乾佑、社川、金井三河沿岸庄稼吞噬一空。是年冬,孝义厅户户断炊,饿殍遍地,厅署官员纷纷逃遁。就在这哀鸿遍野的大灾之年,侯被委任为孝义厅同知。上任途经车家河,目睹荒野遍尸的情景,就对天盟誓:“不解民倒悬,鸣珂宁愿一死!”当晚即写呈文,差人星夜赶送省城。不久,行省拨下百万斤赈济粮。粮食到厅后,他亲自赶着骡马送往各地。灾民糊口之粮安排停当后,他又赶赴蔡玉窑、营盘等地,发动百姓生产自救,并和农民一块下田插秧、上山挖地,一天只吃一顿包谷糊汤。回到厅城后,除多次告诫厅署官员与民共淡泊外,还给自己和家人规定:“一日三餐不得过斤,洋芋、包谷、糠菜三各占一,不得妄加他粮。”庠生余言吉,不愿忍受无油粗饭,向一民人010斤猪板油,自食5斤,将5斤送给同知夫人杨芝香。侯得知内情,拍案大怒:“刮民脂膏,如杀我父母!百姓倒悬,尔等安享清福,不堪造就!”当即革去余的功名,并处其妻杨芝香杖股四十。此后孝义厅军政官员都以同知为榜样,躬身为民。
在侯来孝义厅之前,全厅除几所私塾、义学之外,无一所官办学馆。同治六年(1867),侯捐出俸银80两,又到处奔走,在富户和商贾中募捐银2000多两,于是年冬建官办学馆一所。学馆建成,因师资不佳,他又亲兼教师,每逢朔(农历初一)望(农历十五)两日,都临馆讲学。由于清王朝对外妥协投降,对内压榨人民,致使各地农民起义蜂起。各路义军利用孝义厅山大林深的有利条件,纷纷在此聚合。清王朝畏民如虎,多次敕令“围剿”。侯认为农民起义是“不堪忍受之举”,仅率部在大峪、小峪等地防堵,为时两年没有杀害过一名起义人员。
同治九年(1870)侯奉调离任时,四乡百姓送“仁德如春”巨匾,从厅城到营盘,官民沿途含泪送别,依依不舍。
侯体恤百姓,常解囊相助,30年竟负债万贯。卸职后,不得不变卖庄园、家产偿还。他不以为困,反以为乐,劝其为官的六个儿子曰:“知民、助民、解民倒悬,系吾为官之道。此乃吾留给尔等‘家产’,虽系无形之物,但胜似万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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