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精松
刘精松(1933-),原名刘成竹,湖北石首人。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上将军衔。曾任沈阳军区司令员、党委副书记,兰州军区司令员、党委副书记、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院长、党委书记等职。
个人履历
1933年7月出生于湖北省石首市高基庙桥堰堤村,解放前考入石首中学读书,1950年12月加人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1年7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入齐齐哈尔第七步兵学校学习,1954年加人中国共产党。刘精松一贯以“团结、勤奋、正派、从容”的精神自勉,经过军校培训和在实践中的勤奋努力,他熟悉步兵、炮兵、高射炮兵、装甲兵等兵种的技术知识,会开炮,能驾驶坦克、装甲车、汽车和摩托车,具备指挥陆、海、空诸军(兵)种联合作战的能力。20世纪60年代中期,刘精松率部参加援越抗美战争,击落击伤美军飞机12架。在作战和工作中,他5次立功,17次受到各级奖励和嘉奖。1987年5月,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发生特大森林火灾,在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危害之际,刘精松亲率沈阳军区某部指战员,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指示,奔赴灾区指挥灭火战斗。
自1985年以来,刘精松组织指挥2万人以上的诸军(兵)种参加的联合军事演习10余次,为打赢高科技条件下的现代化战争,探索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如饥似渴的研读国际政治、军事、经济、历史、地理、哲学等方面的著作,修完函授大学课程,编撰了大量的军事专著和论文。
1951年7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为第7步兵学校学员。
1954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54年4月任陆军教导营迫击炮连排长。
1956年8月任坦克团高炮连连长。
1960年2月任坦克团作训股参谋。
1965年11月任陆军高炮团副参谋长。
1966年8月任陆军高炮团参谋长。
1969年10月任陆军高炮团副团长。
1971年5月任陆军军教导队队长。
1977年1月任陆军师参谋长。
1978年10月任陆军师副师长。
1980年6月任陆军师长。
1983年5月任陆军军长。
1985年6月任沈阳军区司令员、党委副书记(1992年8月-1994年12月在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函授学习)。
1992年11月任兰州军区司令员、党委副书记、书记。
1997年11月-1999年1月任军事科学院院长、党委书记。
1998年12月退役。
1988年被授予中将军衔。
1994年5月晋升为上将军衔。
中共第12、第13、第14、第15届中央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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