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治军
王治军(1883——1912年)乳名叫河,字经武,河南老汝州宝丰县城北7公里肖旗乡茨芭岭村人。早期同盟会员,是“辛亥革命河南起义殉难烈士”之一。
王家早期家道清贫,经治军祖父克俭、父亲平两代在临汝(今汝州市)经营卖面条生意,省吃俭用积蓄下钱,陆续在家乡置地400余亩,成了富户。王治军弟妹五个,治军居长,二弟名治安,曾在郏县当过区长,三弟治环,历任郏县中学校长,河南省教育厅督学、开封大陆电影院经理等职,在社会上颇有声望;大妹名贤二妹名双贤(即崔琦的母亲)。
王治军幼年随父在临汝读书,后考入开封武备学校学习。毕业后,1906年2月,由河南省抚院选派赴日留学,就学于日本成城大学警务科,在日留学期间,接受了孙中山先生的民主革命思想,为早期同盟会会员,以身许国,奔走革命。毕业后回国,任宝丰县第三任教育会会长。不久想谋大事,“至京师抛掷巨款,欲进宫禁,乘机谋大事不谐”。又东渡日本与日籍女子结婚,生一子。19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爆发,王治军携妻带子回国,冒险去武昌,见黎元洪见陈机宜,黎嘉其义勇,委任他为“北伐左军粮台总办兼执法官”,时奋勇军编为河南军队,一交河南境界,饷须自筹。但因豫鄂两省连接之地襄樊、宛城防卫甚严,不通往来,故入襄樊以后,南不助款,北无可筹之饷,陷于艰难困苦之中。王治军以一身当之,终使北伐军于1912年正月一日,兵不血刃而进据南阳。适襄阳招讨使季雨霖亦于同日由老河口率大军万余人抵邓县,并委任应城李仪吉为邓县知事。次日,王治军至邓。诸志士报告,鄂军(即季雨霖部)所留知事李仪吉,不但不知政治为何物,且仍蹈满清旧习。王治军说:“吾辈掷无数头颅,推倒满清-,复来一-,是可忍,孰不可忍也。”随即致书李仪吉,请其早日成行,免生疑忌。此外,又开大会于旧察院,当众演说,公议取消。王治军声言:“邓县知县,应由本地绅民共举,或由先锋呈委,季雨霖职守襄樊,不应越省委人。言词之间颇有冲突。散会后,道经署前,仪吉使护兵拥之入署,不容分说,竟予枪杀。沿平汉路(今京广路)两侧桐柏山区北上。当王治军随先锋队马云卿率领的革命军五营接连克襄阳、樊城、新野、邓县节节取胜时,1912年2月19日,王治军带领两名马弁到邓县旧察院召开民众大会,宣讲北伐的重大意义和推翻帝制建立民主共和的前景时,连同马弁三人被歹徒枪杀,王治军当时仅29岁。
不久,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河南省党部、省政府为王治军立传、题词、刻石表彰,其碑现存开封市(当时省会)禹王台公园。1934年12月河南省政府为辛亥革命河南起义殉难烈士建陵立碑时,又给王治军烈士以高度评价。
人物评价
王治军是辛亥革命时期以身许国的民主革命先躯者,他们俩都为祖国为乡里争了光,家乡人民为之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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