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家庄村
地名:曹家庄村 | 隶属:高庄街道 |
行政代码:371202003 | 代码前6位:371202 |
长途区号:0634 | 邮政编码:271100 |
车牌号码:鲁S | 行政级别:村 |
曹家庄村位于莱城南2公里的汶河南岸,东靠鄂庄煤矿,西连高庄村,南与沙埠村,魏家洼村隔岭相望,北与任家庄村、蔴湾崖村接壤。耕地面积285亩,185户,586口人。 明朝洪武年间,曹氏由河北冀州迁来建村。之后,张、李、亓、吕等姓陆续迁来。现在,全村有张、李、亓、吕、丁、陈、白、董、窦、刘、田、崔(已无曹姓)十二姓和睦相处,平安居住。 据《莱芜市志》载:曹家庄清末先后属南乡的西厢保和东乡的故事保所辖;民国初年又先后归一区(城区)、三区(汶南)、四区(颜庄)所辖;1941年属新甫县汶南区;1943年归新泰县;1945年恢复莱芜县原建制,曹家庄属汶南区;1951年属六区管辖,1955年仍属汶南区;1958年属高庄人民公社;1960年归矿山人民公社;1964年恢复高庄人民公社;1984年改为高庄办事处;1985年辙处并镇,曹家庄属高庄镇;2001年成立高庄街道办事处,隶属高庄街道办事处。 曹家庄自古有孝敬老人、济困怜贫、遵纪守法、移风易俗的光荣传统。清末民初的陈宪冬,孝敬父母名传乡里,他的事迹小传被编人民国莱芜县志孝子篇。清乾隆年间,张道一的玄孙张大松,效法其先人张布济世怜贫的精神和张道一的“乐饥家风”,每年在晒粮时佯说粮食不少,就是还未晒干,暗示佃户从粮堆上装粮回家度日,至今传为佳话。曹家庄人遵纪守法,祖祖辈辈,安分守己,从不为私利损坏集体或他人利益。自建国以来,全村无一人受到法律制裁。被山东省评为普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党支部书记张敬悦被评为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李光美1993年被山东省司法厅、人事厅授予“山东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曹家庄还有破除迷信,移风易俗的好传统。张梅亭临终前嘱咐后人,死后办丧事不指路。村民办喜事,不收礼,不摆席。丧事不指路、不泼汤、不摆祭。村委主持为死者举行追悼会,致悼词,讲述死者生前的益事迹,号召活着的人向他学习。村委的这一做法得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1990年,泰安市委在曹家庄召开现场会,让该村介绍经验,推广了他们的做法。曹家庄还拿出4亩水源条件最好的水浇地,让莱芜武警中队耕种,开展军民双拥文明共建活动。曹家庄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连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抗日战争时期,曹家庄属于敌占区。1942年,成立了以李光振为会长的农救会,秘密组织盘查站,自卫队,与日本鬼子开展斗争。解放战争时期,虽然伪乡政府设在本村,对村民控制很严,但仍有多名热血青年参加革命队伍,有5名青年为革命献出了宝贯的生命。1947年莱芜战役后,妇女做军鞋,男人出夫上前线,为解放全中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曹家庄自古以来人多地少,是有名的贫穷村。南部为红砂岩,既不耐涝,也不抗旱,十年九不收。北部平原属褐土地,虽然肥沃,但面积很小。加上生产条件差,缺乏水源,村民生活非常困苦。解放前,有三分之一的农户靠打绳、打铁、贩卖姜麻当小商贩维持生活;有一半人口靠讨饭度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曹家庄村民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团结互助,共奔社会主义康庄大道。1954年,成立了互助组。1955年,12户农民成立了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全村全部加入初级社。1957年,由5个初级社组成高级社“红星二社”,书记李秋英,社长任英杰。1958年,高庄人民公社成立。村民生活有所改善,但仍不富足。渡过三年自然灾害,广大村民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深翻整平土地,先后修大寨堰4000多米,打机井7眼,修渠道3000多米,全村90%的土地成了水浇地。单位面积产量大幅度提高,村民生活有了很大改善。1972年,全村土地得到了彻底治理,实现了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又建成了蔬菜基地,菜农们科学管理,经济收入成倍增长。1988年,被泰安市评为副食品基地先进单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土地实行责任承包,村民科学种田,选派人员到寿光学习越冬菜管理,于1991年建成第一个冬暖蔬菜大棚。1992年在全村推广,使莱农们走上了科技致富的道路。 解放前,全村有12户以加工麻绳为业;15户当小商贩,5户铁匠。解放后,特别是人民公社化后,曹家庄人在种好蔬菜基地的基础上,发挥村民优势,建起了麻绳加工业和运输业。生产的麻绳远销新泰、泰安、沂源等地;运输承担着供销社、部分国营企业的运输任务,成为当地有名的富裕村。1982年,在鄂庄建起了煤矿生活区饭店;1985年建起了腐竹厂;1987年,建起了化工厂;1990年建起了电器设备厂;1992年建起了轧钢厂;1993建起了翻砂厂;1994年建起了纸箱厂;1996年建起了环卫设备制造厂,生产的垂升平移垃圾集装转运装置,获得国家两项专利,是填补国内空白的环卫产品,产品销往全国16个省市自治区的近200个单位,受到用户的广泛好评。 曹家庄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腾飞,推动了旧村改造和公益设施建设。1983年,投资1.5万元整修村中道路,石砌了边沟,安装了路灯;1992年,投资5万元为全村安上了自来水;1996年成立老年协会,村委每年向65岁以上老人发放幸福金200元,并对有特殊困难的老人实行特殊照顾;1997年,投资15万元,硬化村东公路,并为全村安装有线电视;1998年,投资30万元,建起村委办公室和文化大院;2000年全村实现电话村。除此之外,村民的上交集资、集体提留、土地承包费、浇地水电费等全部由集体承担。 曹家庄是莱芜市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的先进单位,是全市“十面红旗”单位之一。曹家庄正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曹家庄村民正用勤劳的双手开拓创新,以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奔向21世纪,曹家庄的明天将更加美好。 *数据来源于莱芜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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