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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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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恕(约公元945年—1004年),字仲言,北宋洪州南昌(今属江西)人 ,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公元977年)进士,任澧州通判。后被召入朝,升为工部郎中、知大名府。陈恕政纪严明,办事果断,按期完成了城防工程,抵御了契丹兵。因功升为户部副使;再升为右谏议大夫,知澧州。后改任河北东路营田制置使,再升为盐铁使。陈恕整顿赋税,疏通货财,使国家财政收入显著增长。太宗十分器重,亲自在殿柱上题写“真盐铁陈恕”五个大字,以示褒奖。991年、(淳化二年)升为参知政事,位居副相。他主管国家财政,前后达十余年之久。卒时,年仅五十九岁。真宗曾为之废朝举哀,赠吏部尚书。《宋史》赞其“能吏之首”。
  出仕
  陈恕像
  陈恕像
  陈恕,字仲言,北宋洪州南昌(今属江西)人 。年轻时做过县吏,改变旧习,发愤读书。江南平定后,礼部侍郎王明做洪州知府,陈恕穿着儒生的服饰去见他,王明跟他聊天,感到非常惊奇,所以出资让他赴京会试。太平兴国二年考中进士,担任大理评事、洪州通判,陈恕以自己是洪州人辞官。改任澧州通判。澧州自唐朝起就是节度使兼管,官吏很多利用公文欺上瞒下,投机图利。陈恕揭发其中的所有弊端,郡中都称赞他精明强干,以才能闻名于世。
  为官刚正
  后来被召入京师,为右赞善大夫,同判三司勾院,又升为左拾遗,兼任度支判官。与判使王仁赡在上朝的时候争论本司事务,说得仁赡理屈词穷,被贬官;提升陈恕为度支员外郎,仍担任度支判官。 后来又升为工部郎中、大名府知府。
  当时契丹人经常侵犯边境,他受皇帝命令增深城隍(护城壕),当时从民间征收物资不太及时,陈恕立刻抓了府中一个强横的人,要斩他,那人的宗族亲属以及其他官员都来求情,那人磕头磕得流血,说次日一定完成任务,否则甘愿受死。陈恕让他带着镣铐游街示众,百姓们都很害怕,没有敢误期的,几天就完成了。正好赶上契丹撤军,改任澶州太守,皇帝又下旨召为河北路营田制置使。太宗告诉他农战之旨,陈恕说:“古代士兵从百姓中来,敌人不侵犯就种地,敌人来就抵抗。现在士兵都是招募来的,一世都靠政府供应,您要突然让他们冬天御敌,春天耕种,若果他们生出什么变故,后悔就来不及了。”太宗说:“你尽管先做着,朕再想想。”陈恕走了几天,果然下诏令士兵修完城堡、通导沟渎而已,营田之议就被搁置了。陕西的几个州,由于以前孟氏苛政,税赋沉重,百姓不断上告,持续了20年,皇帝下诏让当地官员调查,但他们置之不理。转运副使张晔年少气锐,正好赶上皇帝下诏调查,他在这过程中有些违规举动。陈恕就参奏他擅自修改法律,经调查他所在州一年少上供绢万余匹,张晔被免职。陈恕在殿上奏事,太宗有时没有深查,当面发怒,他就以手板挡脸不断后退,直到大殿墙壁,好像无处容身。等皇帝气消了一点后,又恭谨得上前奏事,不改变自己立场,像这样的事很多,太宗大多因为他的忠心,采纳了他的意见。后提升至礼部郎中,真宗即位,加户部郎中,命令他把京师内外的钱粮统计一下报上。陈恕许久不上报,皇帝催促多次,陈恕说:“陛下年轻,如果知道府库充实,恐怕生奢侈之心,臣因此不敢上报。”真宗很赞许。
  三说法
  陈晋公为三司使,将立茶法,召茶商数十人,俾各条利害,晋公阅之,第为三等,语副使宋太初曰:“吾观上等之说,取利太深,此可行于商贾而不可行于朝廷。下等固灭裂无取。惟取中等之说,公私皆济,吾裁损之,可以经久。”于是为三说法,行之数年,货财流通,公用足而民富实。世言三司使之才,以陈公为称首。后李侍郎谘为使,改其法而茶利浸失,后虽屡变,然非复晋公之旧法也。(《东轩笔录》卷十二。又见《宋朝事实类苑》卷二十二)
  不进钱谷数
  陈恕为三司使,真宗命具中外钱谷大数以闻,恕诺而不进。久之,上屡趣之,恕终不进。上命执政诘之,恕曰:“天子富于春秋,若知府库之充羡,恐生侈心,是以不敢进。”上闻而善之。(《涑水记闻》卷六)
  真盐铁
  陈恕长于心计,为盐铁使,厘宿弊,大兴利益,太宗深器之。尝御笔题殿柱曰:真盐铁陈恕。(《国老谈苑》卷二)
  以言被称
  尚书左丞陈公恕峭直自公,性靡阿顺,总领计司,多历年所。每便坐奏事,太宗皇帝或未深察,必形诮让,公敛裾踧蜡,退至殿壁,负墙而立,若无所容,俟上意稍解,复进,悫执前奏,终不改易,或至三四。上察其忠亮,多从其议,当时言称者,公为之首。(《王文正公笔录》。又见《宋朝事实类苑》卷十六)
  风义之可惜
  陈晋公恕知贡举,精选文行之士,黜落极众,省牓才放七十二人,而韩忠宪公亿预在高等。晋公之子楚国公执中,至和中再为相,荐忠宪之孙宗彦为馆职,故翊世事契为重。及楚公薨,忠宪之子维为礼官,谥楚公为荣灵,而谥议之中尤多诋毁。吕内翰溱常叹斯事,以为风义之可惜。(《东轩笔录》卷十三)
  法不可更
  太宗任陈恕为三司使,心算详给。人有言茗榷遗利,欲更法者,上以问恕,恕言:“国家用度无所窘匿,恐此法一摇,则三十年不可再定。”上怒,起,入禁中,恕不敢退,久之复坐,方可其议。后马元方主计,遂变前法,迄今三十余年,是非纷然无所归,准如其言焉。(《儒林公议》补遗)
  萧规曹随
  陈晋公恕自升朝入三司为判官,既而为盐铁使,又为总计使,洎罢参政,复为三司使,首尾十八年,精于吏事,朝廷藉其才。晚年多病,乞解利权,真宗谕曰:“卿求一人可代者,听卿去。”是时寇莱公罢枢密副使归班,晋公即荐以自代。真宗用莱公为三司使,而晋公为集贤殿学士判院事。莱公入省,检寻晋公前后沿革创立事件,类为方册,及以所出榜示,别用新板题扁,躬至其第,请晋公判押。晋公亦不让,一一与押字既,而莱公拜于庭下而去,自是计使无不循其旧贯。至李谘为三司使,始改茶法,而晋公之规模渐革,向之榜示亦稍稍除削,今则无复有存者矣。(《东轩笔录》卷二。又见《宋朝事实类苑》卷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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