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汝璈(1904年~1973年),字亚轩,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自幼聪颖好学,少年时代的梅汝璈在江西省立模范小学读书。因父亲梅晓春家教极严,梅汝璈每日必须早早起床到外面拾猪粪牛粪当农田的肥料。每日出门拾粪时,他总要带本英语书,一边拾粪一边苦读,常常到了忘我的境界。
12岁那年,梅汝璈小学毕业,旋即以优异成绩考取清华留学预备班(清华大学前身)学习。1924年,梅汝璈赴美国留学。1926年毕业于美国斯坦福大学,获得文科学士学位。1926年夏—1928年冬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1929年回国以后,他考虑到山西大学历史悠久,而且与清华大学同样有“庚子赔款”的渊源,有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融会贯通的特点,加上梅汝璈的同学冀朝鼎的父亲、时任山西省教育厅厅长的民国时期著名法学家、山西大学法学院的创始人冀贡泉的邀请,到山西大学法学院出任教授。任教期间,他主要讲授英美法、政治学、民法概论、刑法概论、国际私法等课程。
梅汝璈在强调“法治”重要性的同时,还经常以清华人“耻不如人”的精神勉励学生。他谆谆告诫同学们:“清华大学和山西大学的建立都与外国人利用中国的‘庚子赔款’有关,其用意是培养崇外的人。因此我们必须‘明耻’,耻中国的科技文化不如西方国家,耻我们的大学现在还不如西方的大学,我们要奋发图强以雪耻。”
4年后即1933年,梅汝璈又应聘到张伯苓担任校长的南开大学任教。1937年抗日战争开始后,南开迁往昆明与北大、清华合并成立“西南联大”。梅汝璈途经重庆,应在中央政治学校兼职的清华校友顾毓琇的邀聘,担任中央政治学校的法律系教授。抗战胜利后,梅汝璈回到上海,出任复旦大学法律系的教授。
在梅汝璈的一生中,最为神圣和光荣的,当然是1946年至1948年参加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出任法官的日子。他为了使那些日本战犯得到正义的惩罚做了大量的工作。
远东法庭席位之争
由于远东法庭宪章没有明文规定法官席位的次序,这个问题在开庭前好几天在法官会议上便有过热烈的讨论和争执。照道理说,远东国际法庭法官既是由日本投降书上签字受降各国所派遣,法官们的席次当然应该以受降签字的先后为序。这就是说,应该以美、中、英、苏、澳、加、法、荷……为序。
但是威勃庭长却不喜欢这个安排。由于他想使两位与他亲近的英美派法官坐在他的左右手,他便千方百计地反对和变更这个安排。他最初的提议是法官次序应该按照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以五强为中心安排,即以美、英、苏、中、法为序。但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是按国名字母先后为序的,威勃的提议落空了。于是,他又提议按参加东京审判的11国的国名字母次序来排列,但这样一来事情更乱,因为居中央的将是中、加两国。
梅汝璈发言道:“我认为法庭座次应该按日本投降时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列才最合理。如果庭长和大家不赞成这一办法,我们不妨找个体重测量器来,看看各人的体重是多少,然后以体重之大小排座。体重者居中,体轻者居旁。”
话音刚落,法官们都忍不住笑了。庭长威勃对梅汝璈说:“你的办法很好,但是它只适用于拳击比赛。”梅汝璈答称:“若不以受降国签字顺序排列,还是按体重排列为好,我即使被排在最末一位,也当心安理得,对本国政府也算有了交代。政府如果认为我坐在后边有辱使命,可另派体重者取而代之。”
这个问题在半认真、半开玩笑中讨论来讨论去,事实上并没有获得解决。正式开庭的前一天(1946年5月2日),这一问题的争执达到了0。这天上午,书记官长紧急通知各法官,说下午4时举行法庭开庭仪式的预演,并且要拍照,嘱大家穿好法袍,在休息室等候。
下午预演开始时,威勃突然宣布,座席的次序为:美、英、中、苏、法、加、荷、新、印、菲,并说这是盟军总部的意见。庭长这一宣布使大家愕然。梅汝璈立即脱去黑色丝质法袍,拒绝“彩排”,表示抗议。
梅汝璈的这一行动,使威勃很尴尬。他只好以种种理由来反复劝说梅汝璈,梅汝璈不为所动。
由于梅汝璈的据理力争,法官们进行了最后表决,终于使入场顺序和法官座次按照受降签字国顺序合理排定,中国国旗还插在了第一位。此时,虽然已较预定的彩排仪式开始时间晚了半个多小时,但梅汝璈以其正义的行为捍卫了民族的尊严。
审判之末死刑判决
1948年4月,历时近两年的庭审终于结束,法庭进入起草判决书阶段。在梅汝璈的争取下,法官们推定由中国法官负责起草判决书中有关中国的部分。梅汝璈在助手杨寿林的帮助下,在三百余页的初稿上倾注了大量心血。梅汝璈风趣地形容自己的生活说:“我像书虫一样,整日在堆积如山的数万页法庭记录中钻来钻去。”
法庭进入最后的秘密评议(量刑)阶段,11国法官在是否判处死刑的问题上,意见发生根本分歧。原来,东京法庭制定了共同遵守的诉讼程序,却没有一个共同的量刑依据。各国法律对死刑规定不同,因此,11国法官援引本国法律条款,各执己见。东京法庭有法官11人,决定每一被告的刑度需要至少6票(过半数)。凡本国已废除死刑的法官,自然不愿意投死刑票。譬如来自澳大利亚的威勃庭长就主张将战犯们流放到荒岛上。而美国法官克莱麦尔虽同意死刑,但他的注意力仅限于对发动太平洋战争和-美军俘虏的那些战犯坚持判死刑。印度法官帕尔博士则态度更加顽固,他竟然主张无罪开释全体战犯,理由是:“世人需以宽宏、谅解、慈悲为怀,不应该以正义的名义来实施报复。”
法官们还没有最后投票,但通过争辩表态已能看出,力主死刑的人是少数。怎么办?梅汝璈和助手议定:土肥原贤二和松井石根两战犯,双手沾满中国人民的鲜血,若不能严惩,决无颜再见江东父老,惟蹈海而死,以谢国人。这最后的量刑争议使梅汝璈如同伍子胥过昭关,把头发都急白了。是的,个人之颜面还是小事,千百万同胞的血债必须讨还!
整整一个星期,梅汝璈食不甘味,寝不安席,日夜与各国法官磋商。花了许多心血,费了无数口舌,最后的投票表决日到了。6票对5票!以一票之微弱多数,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通过了对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等7名首恶处以绞刑的严正判决。
1948年11月12日,判决宣告完毕。中国法官梅汝璈应日本《朝日新闻》之请,在当天的报纸上发表了《告日本人民书》。他说:“经此次审判,日本军界首脑之暴虐行为和虚假宣传已昭然天下……今日国际法庭之最后宣判,清除了中日两国间善睦相处的这些绊脚石,对于今后中日间和平合作,相信必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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