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鹤亭(1905—1971),安徽省阜南县人。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人民解放军优秀的军事指挥员、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荣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聂鹤亭,一九二六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国民革命军第四军,任叶挺独立团排长。一九二七年参加南昌起义、广州起义。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工农革命军第四军二十五师七十三团连长,中共东江特委教导营营长,工农红军第四军参谋,红四军第十一师三十五团副团长,三十三团团长,师参谋长,四军参谋长,红一军团第一师参谋长,军团作战科科长,甘肃野战军参谋长。参加了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四大队大队长,军委总参谋部一局局长,军委参谋部部长,八路军驻武汉办事处高级参谋,晋察冀军区第四军分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晋察冀军区参谋长。解放战争时期,任松江军区司令员,东北民主联军总部参谋长,哈尔滨卫戍司令员兼中共哈尔滨市委书记,辽北军区司令员,第四野战军副参谋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兵副司令员,工程兵副司令员。一九五五年被授予中将军衔。是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聂鹤亭生平记载
1905年出生安徽省阜阳县南乡(今属阜南县)。7岁入私塾读书,12岁因生活所迫辍学务农。
1919年进阜阳省立第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读书。
1921年秋考入安庆皖江师范专科学校体育系。毕业后任中学体育教员。
1924年秋到江西一军事学院学习半年。
1925年五卅惨案后参加爱国-,任青年救国团队长。
1926年参加国民革命军,任叶挺独立团第二营第六连排长。同年秋加入中国共产党。10月受党组织派遣回安庆从事地下活动。11月组织武装-,响应北伐军。
1927年春回叶挺独立团,参加北伐战争出征河南。8月1日参加南昌起义,任第十一军第二十五师第七十三团第六连连长,随起义军南下作战。12月参加广州起义。
1928年春任中共东江特委教导营营长。后被派到安徽,在中共皖北特委阜阳临时县委从事地下工作。
1929年秋被派到江西,任红四军军部参谋。
1930年10月任红四军第十二师第三十五团副团长,同年任团长。
1931年春至10月任红四军第十一师第三十二团团长。
1931年10月至11月任红四军第十一师参谋长。同年至1932年任红四军参谋长、第十一师参谋长。
1933年任红一军团司令部作战科科长。同年秋任红一军团第一师代参谋长。率部参加中央革0据地第一至第五次反“围剿”作战。
1934年10月参加长征。同年10月至1935年2月任红一军团第一师代理参谋长。
1935年9月任红军陕甘支队第一科科长。
同年11月至1936年5月任中华苏维埃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作战局长。
1936年1月任红一军团作战科科长。同年春至10月任红一方面军司令部第一科科长,同年6月至12月任参谋长。参加东征、西征和山城堡等战役的组织指挥。
1937年1月任中国抗日军事政治大学第四大队大队长兼第九队队长。
全国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7月任中共-总参谋部作战局局长。
同年8月至1939年11月任-总参谋部参谋部部长。曾调任八路军驻武汉办事处高级参谋。
1938年入延安马列学院学习。同年冬到晋察冀抗日根据地,任八路军冀中军区第四军分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
1939年8月至1940年12月任晋察冀军区参谋长。
1942年春到延安中共中央党校学习。
1945年4月至6月作为晋察冀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
同年11月至1946年1月任东北人民自治军松江军区司令员、中共松江军区委员会副书记,中共松江省工委委员、松江省军政委员会委员,中共哈尔滨市委委员。
1946年1月至4月任东北民主联军松江军区司令员、中共松江军区委员会副书记。
同年4月至6月、1947年2月至8月兼任哈尔滨卫戍司令部司令员。
1946年6月至12月任东北民主联军总部参谋长。1947年8月至1948年7月任辽吉军区司令员。
1948年7月至8月任辽北军区司令员。
1949年3月至9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兼华中军区副参谋长。参加辽沈等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至1950年3月任中南军区副参谋长。
1950年9月至1958年5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兵司令部副司令员,1950年10月至11月任装甲兵党委委员,同年11月至1959年7月任常务委员。
1951年1月率部队赴朝鲜,参加抗美援朝战争。
1961年4月至1965年12月任工程兵副司令员。曾入解放军政治学院学习。
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荣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1971年3月13日在北京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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