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法(公元1602-1645年),字宪之,又字道邻,祥符人(今河南开封),为官清廉,政绩卓著,是明末闻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公元1637-1639年(明崇祯十年七月至十二年夏),史可法任右金都御史,巡抚安庆、庐州、太平、池州四府及河南、湖广、江西邻近诸州、县,驻节六安州,与当时世居六安东乡的史姓有交往,追溯先祖原是同根,遂将可法分支归入六安史姓族谱系。史可法是河南祥符县(今开封市)人,生于明万历三十年(1602年),他为官清廉,政绩卓著,是明末著名的政治家。宏光元年(1645年),史可法拜东阁大学士兼兵部尚书,督师扬州。清摄政王多尔衮,以数万人马进攻扬州,多次劝降,史可法不应,终因寡不敌终,扬州失守。自刎未成被俘,不屈就义,时年仅四十四岁。扬州是江南顽强抵抗清军的第一座城,也是清军入关以来首次遇到的军民一体的坚强抵抗,为了对扬州人民进行报复,也是清人想杀一儆百,于是多铎下令,烧杀抢掠持续十天。扬州城破后,史可法就义已十二天,由于当时天气较热,尸体腐烂不能辨认。清兵入关后,史可法曾主张与之议和,共讨李自成的农民军。后被马世英等人排挤,于是督师淮扬,竭力协调江北四镇将领,以抵御清兵。公元1645年(顺治二年),清豫亲王多铎兵围扬州,史可法拒绝投降,固守城池,后被攻破,壮烈牺牲。多铎因为攻城的清军遭到很大伤亡,遂下令-扬州百姓。大-延续了10天,史称“扬州十日”。扬州城破后,史可法就义已十二天,由于当时天气较热,尸体腐烂不能辨认。次年,史可法义子史德威葬史可法衣冠冢于扬州梅花岭下。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正月追谥“忠正”。因此牌坊上题额为“史忠正公墓”。
史可法 (1601~1645) 史可法(1602-1645),明河南祥符(今开封)人,字宪之,号道邻,崇祯进士。授西安府推官,稍迁户部主事,历员外郎、郎中。崇祯八年(1635年),迁右参议,分守池州、太平,监江北诸军以堵截民变队伍。十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安庆、光州等府县,提督军务,扼李自成军。后由漕运总督、凤阳巡抚升任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十七年,闻北京失陷。初欲立潞王,马士英、阮大铖……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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