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维忠
宋维忠(1912~1963年),安徽省金寨县蔡家畈乡龙门村人。新中国建立后,迁居渑池县城关镇翻身街4号。1938年10月参加中国共产党。
1928年10月,宋维忠在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加入红军队伍。1931年以后,历任红二十五军、七十三师卫生部卫生员、一二九团营部通讯班长、红四方面军总部通讯员。1935年随红四方面军开始长征。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八路军一二九师三八六旅旅部警卫连连长,后又在山西屯留县任县大队队长、安泽县武委会科长。1947年12月渡黄河来到渑池,任渑池县武委会主任。此时,渑池虽获解放,但县境以西仍为国民党军队盘踞。为了发动群众,积极发展人民武装,开展对敌斗争,宋维忠经常带领民兵在外配合部队活动。他身体不好,每到冷天,彻夜咳嗽,不能休息,以至影响到饮食,但他接受任务和执行任务时,却十分坚决,从不马虎。1949年陕州、灵宝解放后,民兵在新解放区活动,困难倍增,但在宋维忠的领导下,民兵们艰苦奋斗,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剿匪、解俘等各项战勤任务,荣获陕州分区支前司令部奖旗一面。他还注重下属的思想和纪律教育。他所领导的民兵,每撤离一个防地时,当地群众总是恋恋不舍,有的村群众还赠给"舍己为群"的锦旗。由于数十年的艰苦战斗生活,使他饱受风霜,积劳成疾。1949年12月因病休养。1963年4月17日病故于郑州。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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