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传健
李传健(1960~1984)
李传健,1960年出生在三明市岩前公社增坊乡。1979年12月应征入伍,旋任清流县武警大队消防中队副班长。
入伍后,传健从难从严要求自己。为尽快掌握训练要领,他反复练习,直至动作娴熟利索。他当战士,重活脏活抢在先;当副班长,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当炊事员,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当驾驶员,忠于职守,随叫随到。他负责保养的消防器材和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战斗状态。他和青年、团员一道组织学雷锋服务队,经常利用假日、节日走向社会,开展为民服务活动。三年多时间,为群众修理自行车38辆,理发500多人次。
1984年6月1日,清流城遭受特大洪水袭击,城区一片汪洋,传健和战友一道奋战在抢险救灾第一线。6月7日下午5时,正在城关冲洗街道淤泥的传健,突然听到西门桥头传来“有人落水—一快救人”的呼喊声。他和战友飞奔出事地点,只见龙津河浊浪翻滚,有一个黑点在急流中上下浮沉。他和战友刘大平、马六金3人纵身跳入河中,水深浪急,他们竭尽全力,终于把落水青午曾庆林救上岸,而传健却无力游回岸边,被凶猛的急流吞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部批准他为革命烈士,并追记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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