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冠生
谢冠生(1897—1971),名寿昌,字冠生,嵊县(今嵊州)城关镇人。祖廷钧,经商;父名匡,清末秀才。小学毕业后考入省立一中,1912年转入上海徐汇中学,其习作《送孙总统南归序》由校长寄呈孙中山,得复书嘉勉,奖给《资治通鉴》一部。毕业后留任教员。翌年,应商务印书馆邀请入馆参加《辞源》,告成,主编《中国地名大辞典》。未几,徐汇中学校长、法人姚缵唐升任震旦大学校长,应邀任秘书,并入大学法科。1922年毕业,赴法留学,入巴黎大学法学研究所。1924年,获法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历任震旦大学、复旦大学、持志大学、中国公学、法政大学教授,中央大学教授兼法律系主任、法学院院长。1926年冬,国民革命军抵武汉,出任外交部秘书,一度代理部务,主持收回汉口、九江英租界事宜。同年,由谭延闿、孙科介绍参加中国国民党。1930年后,历任国民政府-秘书长、司法行政部次长、部长,曾三度主持司法官高等考试。1945年5月,任国民党六届中央监察委员。1947年6月28日,以-长名义下令通缉毛泽东,蒋管区所有报纸,均登出该令全文。1948年5月,任-行政院政务委员。12月,调任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兼-秘书长。1949年8月去台湾,历任“-”副院长、院长。
著有《中华民国宪法概念》(英文版)、《法理学大纲》、《罗马法大纲》、《中国法制史》(法文版)、《苏联与国际法》(英文版)、《簋笙堂文稿》、《模范法华字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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