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刚梁
应刚梁(1902—1977),华埠镇华东村人。中共党员。抗美援朝时带头送子参军,但从不接受政府和群众对军属的优待,还主动承担军属徐桂兰老人和军人徐贵田继母的代耕任务。1951年,应被选为中共淳安县妥桥乡总支委员,出席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并任外应村农业合作社社长。在此期间,他发动社员清理荒塘15处,新挖储水塘5个,开挖排水沟5华里,改造烂糊田120余亩。1952年冬,应被评为县级水利、农业模范和拥军模范。1955年,出席群英大会,被评为省甲级拥军模范。
1958年,因建造新安江水电站移居本县,担任华埠区敬老院院长。当时已是花甲之年,但他仍乐于为其他老人服务,18年如一日。逢年过节均未回家与儿孙团聚,而与敬老院老人们一起欢度。因此,老人们视为兄弟。呼为“领导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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