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建光
马建光(1956—1985)
凤翔县城关镇人。1975年高中毕业,1974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75~1977年下乡插队,1978年1月参加工作,为宝鸡市第一针织厂保全工。他爱厂如家,认真钻研业务,对工作一丝不苟。利用节假日和工余时间,与本车间几位同志组成缝纫机修理小组,走街串乡为群众义务修理缝纫机40多台。他见义勇为,拾金不昧。1982年8月,市联盟二队的麦草垛失火,他立即赶往起火地点帮助农民将大火扑灭。1983年10月,在市内食堂售票处拾到两张即将开奖的储蓄卷,他顾不上吃饭,将储蓄卷交还失主。1985年7月,建光与其他几个同志游泳时,河水猛涨,有四个小孩因无法回家,在河边哭喊,他就与其他同志一起,迅速将小孩一一背过河去。
1985年8月18日凌晨一时许,他听到青工李某宿舍有人争吵,便推门进去劝阻,另一青工周某突然举起早已准备的枪向李行凶,但马建光拚命上前夺下了枪,但穷凶极恶的歹徒,又拔出腰刀向马刺去,马身受重伤,忍着剧烈伤痛,向赶往现场的同志讲出了凶手的姓名,为公安人员迅速准确的捉拿歹徒,提供了线索。但马建光终因伤势太重,抢救无效,光荣牺牲。
陕西省民政厅追认其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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