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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紫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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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紫京(1876—1944)
   号都超,宝鸡县长春乡(今杨家沟乡)太公庙村人。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他以学业优异补廪。从维新党人宋伯鲁(清末御史、礼泉人)处,读到许-新派主办的刊物,深受感触。嗣因维新失败,康、梁亡命日本,宋伯鲁潜回原籍,他遂无意科举,拟投身教育事业。光绪二十五年(1899),受聘任宝鸡县高等小学堂堂长,时清廷颁诏“预备立宪”,各省相继成立咨议局,他被选为陕西省咨议局咨议。任职期间在省结识了不少有志之士,增长了不少革命知识,他敬佩孙中山的伟大革命精神,遂加入了陕西同盟会。后受聘任关中大学堂、西安师范、西安一中、西安二中、职业中学教员。武昌起义告捷,陕西光复,他由同盟会转入国民党,任省议员、省政府主任秘书兼盐务局总办。总结辛亥革命说:“今日之政,虽异于昨,那今日之治,似犹昨日之治”。民国9年(1920)后,因厌恶军阀混战,任凤翔二中教员,介绍魏野畴任教。他在从事教育事业时,十分重视群众教育工作,不仅参加天足会,还针对吸食鸦片、-等积弊编写了《戒烟歌》、《戒赌歌》、《劝勤歌》、《劝学歌》、《放足歌》等,广泛进行宣传。王居家中,躬耕之余,将其往昔著述整理成《性三集》6卷、《西斋选钞》12卷、《桑梓春秋》、《省垣风云》、《西斋诗存》、《西窗省录》和《日记选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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