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应昌
窦应昌(1871—1951)
字瑞卿,号敬斋,凤翔县柳林镇宋村人。辛亥革命时加入同盟会。民国元年(1912)任参议院议员。民国6年(1917)赴广州任非常国会议员、陕西首席代表,兼任孙中山-顾问、大元帅府参议。民国12年(1923),拒收贿金,誓“头可断,决不选曹琨。”刘镇华为陕西督军,惧弹劾,以五百金相贿,他严拒不受,以“苛政殃民,横征暴敛”作提案弹劾。后又拒蒋介石拉拢。民国18年(1929),出任陕灾救济会会办兼山西永济妇孺收容所所长,奔走北方六省募款救饥。常言:“为国育才,乃百年大计”,创讲经会于南京,办敬诚小学于宋村孔子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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