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组青铜器佚器较多,从现有几件器物的器形、纹饰看,当为西周中晚期器物组合,而铜鼎铭文明确有共王字样,可风与器形、纹饰是一致的,应为周共王时器物。
西周中晚期,河津市汾河沿岸能与周王发生往来的邦国只有耿国符合所在的地望。这个耿国直至公元前661年方被晋献公所灭,这是确切无疑的,在此之前再无大的邦国存在。如果把这组青铜器认定为耿国遗物,从时代上、地望上看都是可信的。
铜盘与壶盖铭文一致,都称“中大师作孟姬……”某器,可见这组铜器是某邦主或某侯为夫人所作的器物,而这位夫人姓姬,是周室女子,那么某邦主、某侯不是姬姓。如果这位某侯为耿侯不假则耿国非姬。根据文献耿国是赢姓之国,它可能是与周室世代通婚的联姻邦国。
这组青铜器为我们研究西周历史,研究河津古代文化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和新的文字资料。
地址:河津市柴家乡山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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